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56 证券简称:ST博元 公告编号:临2012-19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由余蒂妮董事长提议并召集,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2年4月26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电子邮件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董事余蒂妮女士、车学东先生、蒋根福先生、张丽萍女士、谢小铭先生、胥星女士,独立董事万寿义先生、赫国胜先生、李龙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有表决权总数为9票。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决议如下:
一、以9票赞成,审议并通过《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赞成,审议并通过《201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以9票赞成,审议并通过《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赞成,审议并通过《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2011年度本公司净利润为-7,349.4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349.45万元,加年初经调整后的未分配利润-64,376.00万元,2011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1,725.44万元。
2011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赞成,审议并通过《公司2011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将该报告及摘要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开披露。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赞成,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审计意见的说明的议案》。
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2011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出具了无保留意见附带强调事项的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强调事项为:
1、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一)所述,博元公司现处于逾期借款和债务不能归还,未弥补亏损金额大,生产经营处于停止状态。博元公司虽然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四)、8所述,博元公司因涉嫌违反证券法规于2006年8月31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截止审计报告日尚未获知调查处理结果。
对此,公司董事会说明如下:
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逾期借款及债务逾1.89亿元,原主营业务已剥离,现在暂时没有主营业务。根据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股权分置改革业绩承诺履行事项的议案》。2011年4月30日前,相关义务人已向公司全额支付股改业绩承诺补偿款。2011年内,公司以所得资金解决了部分逾期债务问题。2012年度,公司将继续积极与债权人磋商,妥善处理历史遗留债务问题,借此消除逾期借款及债务对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
经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经营范围已变更为:创业投资、投资咨询与管理、国内贸易、实业投资。2012年度,公司将以下属全资子公司为平台,积极开展主业相关的创业投资、国内贸易业务,使之成为上市公司稳定的收入与利润来源。
公司将积极进行整改,改善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争取尽快消除立案事项的不良影响。
七、以9票赞成,审议并通过《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将该报告及摘要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开披露。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八、以9票赞成,审议并通过《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九、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确定2011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并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56 证券简称:ST博元 公告编号:临2012-20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2年4月26日上午在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12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发出会议通知。公司监事长徐旅先生召集了会议,因徐旅先生临时有重要公务,未能出席主持会议,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半数以上监事推举,公司监事程靖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徐旅监事长未能出席,委托程靖监事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以5票赞成,审议通过《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5票赞成,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11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能真实地反映公司201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及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意见出具日,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以5票赞成,审议通过《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以5票赞成,审议通过《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2011年度本公司净利润为-7,349.4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349.45万元,加年初经调整后的未分配利润-64,376.00万元,2011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1,725.44万元。
2011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5票赞成,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审计意见的说明的议案》。
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2011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出具了无保留意见附带强调事项的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强调事项为:
1、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一)所述,博元公司现处于逾期借款和债务不能归还,未弥补亏损金额大,生产经营处于停止状态。博元公司虽然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四)、8所述,博元公司因涉嫌违反证券法规于2006年8月31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截止审计报告日尚未获知调查处理结果。
对此,公司监事会说明如下:
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逾期借款及债务逾1.89亿元,原主营业务已剥离,现在暂时没有主营业务。根据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股权分置改革业绩承诺履行事项的议案》,2011年4月30日前,相关义务人已向公司全额支付股改业绩承诺补偿款。2011年内,公司以所得资金解决了部分逾期债务问题。2012年度,监事会将督促公司继续积极与债权人磋商,借此消除逾期借款及债务对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同时,监事会将积极督促公司采取有效措施维护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监事会将督促公司积极进行整改,改善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争取尽快消除立案事项的不良影响。
六、以5票赞成,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能真实地反映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及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意见出具日,未发现参与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