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本公司于2012年4月27日召开董事会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蒋龙生董事、张钰明董事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在审阅议案材料后,蒋龙生董事、张钰明董事以书面形式分别委托文克勤董事、刘力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总裁、法定代表人沈鹤庭,副总裁、总会计师李世钰及计划财务部部长陈文龙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千元) | 340,896,068 | 332,030,962 | 2.6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千元) | 49,072,308 | 48,202,910 | 1.8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57 | 2.52 | 1.98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3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千元) | -9,244,178 | 不适用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48 | 不适用 | |
报告期(1-3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3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千元) | 863,387 | 863,387 | -27.8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05 | -16.6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04 | -33.3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78 | 1.78 | 减少0.85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61 | 1.61 | 减少0.7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6,63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形成的收益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98,815 | 报告期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非经常性政府补助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0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0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0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0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0 | |
债务重组损益 | 1,054 | 债务重组取得的收益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0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0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0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0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0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1,374 | 所属子公司委托贷款取得的收益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0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0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057 | 除上述之外计入营业外收支的净收益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0 | |
所得税影响额 | -19,637 | 对所得税费用的影响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2,189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收益 |
合计 | 79,992 | 归属于母公司的收益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股东总数为353,650户,其中A股股东345,037户,H股股东8,613户。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 |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 2,838,527,000 | |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 123,891,500 | |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险分红 | 44,224,263 | |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 | 34,464,566 |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3,000,000 | |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26,655,233 | |
中国银行-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6,571,916 |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26,124,217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19,562,29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8,000,000 |
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乃代表多个实益拥有人持有。
§3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变动率(%) | 变动原因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401,278 | 351,982 | 298.1 | 主要是本公司的子公司中冶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了提高备付资金的使用效率而持有的投资货币型基金 |
应付利息 | 1,278,792 | 940,448 | 36.0 | 主要是本公司正常计提的未到付息期的应付债券利息 |
应付票据 | 10,557,326 | 8,103,587 | 30.3 | 主要是由于票据结算方式增多 |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2年第一季度 | 2011年第一季度 | 变动率(%) | 变动原因 |
财务费用 | 935,728 | 586,879 | 59.4 | 主要是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带息负债增加,导致财务费用相应增加 |
营业利润 | 988,557 | 1,667,835 | -40.7 | 主要是本公司的个别子公司,尤其是资源类子公司多晶硅业务营业利润下降的影响 |
利润总额 | 1,099,001 | 1,772,974 | -38.0 | 主要是本公司营业利润下降的影响 |
净利润 | 827,272 | 1,370,885 | -39.7 | 主要是本公司利润总额下降的影响 |
少数股东损益 | -36,115 | 174,751 | -120.7 | 主要是本公司持股比例较低的子公司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亏损金额较大,导致少数股东承担的亏损增加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报告期内新签合同额情况
本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累计新签合同额人民币529.1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1.9%。其中新签工程承包合同额人民币446.8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4.8%。
3.2.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A股募集资金,有序推进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拟投入A股募集资金(调整后) | 实际使用额 | 未按进度投入原因 |
阿富汗艾娜克铜矿项目 | 85,000.00 | 0.00 | 因矿区文物挖掘及土地征用和村庄搬迁的影响,矿区基建剥离和大规模建设还需等阿方移交土地后方可进行。截至报告期末,阿方正在根据已经确定的搬迁方案实施村庄搬迁的征用土地,阿方文物专家正在进行中矿区特急文物点的挖掘。目前,阿政府正组织更多力量加快文物挖掘工作。本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采取措施,努力推进项目进展。 |
瑞木镍红土矿项目 | 250,000.00 | 250,000.04* | 符合进度 |
国家钢结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基地 | 75,000.00 | 35,025.63 | 项目投资主体正在按变更后的使用计划推进,部分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到位。 |
工程承包及研发所需设备的购置 | 500,000.00 | 173,143.20 | 资金实际使用未达计划。截至报告期末,设备购置已陆续展开。 |
陕西富平新建锻钢轧辊制造及提高热加工生产能力项目 | 64,300.00 | 64,300.00 | 符合进度。 |
唐山曹妃甸50万吨冷弯型钢及钢结构项目 | 44,000.00 | 44,044.10* | 符合进度。 |
中冶辽宁德龙钢管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ERW焊管项目 | 34,500.00 | 18,514.48 | 资金实际使用未达计划。报告期末项目正在进行扫尾工作,部分设备尾款尚未支付,生产线已进入试生产阶段,预计将有部分募集资金节余。 |
辽宁鞍山精品钢结构制造基地(风电塔筒制造生产线)10万吨/年项目 | 0.00 | 0.00 | 经201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该项目整体变更为“大型多向模锻件及重型装备自动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
浦东高行地块开发项目 | 58,800.00 | 58,800.00 | 符合进度。 |
重庆北部新区经开园鸳鸯旧城改造二期地块开发项目 | 50,000.00 | 45,637.19 | 项目进展顺利,因加强了项目策划和对施工总承包的管理,合理安排了资金使用,因此在保证项目工期和质量的前提下,资金支付比原计划推迟。 |
大型多向模锻件及重型装备自动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 48,200.00 | 0.00 | 待支付。 |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 475,000.00 | 475,000.00 | 经201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将原计划投入“国家钢结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基地项目”的人民币15亿元A股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7.5亿元变更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 151,097.24 | 151,097.24 | |
合计 | 1,835,897.24 | 1,315,561.88 |
注*:瑞木镍红土矿项目及唐山曹妃甸50万吨冷弯型钢及钢结构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出拟投入金额的部分为项目对应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
3.2.3 2011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进展情况说明
中国中冶2011年度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强调事项内容为:“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五(9)所披露的个别合同,因其累计发生的项目成本已超过业主认可的合同总金额,中国中冶对其评估后,管理层确信合同成本可以收回,且无需计提预计合同损失,该合同最终会否出现损失因取决于对项目成本的专项审计结果并协商确定而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前述中国中冶201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附注五(9)”的具体内容为:“本集团承建的个别工程承包合同,截至2011 年12月31 日,工程累计发生的项目成本超过业主认可的合同总金额7.5亿元,预计完成该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为人民币55亿元(已包含于附注五(49)所列明的合同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合同中)。截至本报告日,就本合同项下总包方的已完工未结算金额扣除从业主收到的预收款为人民币44.5亿元,已完工未结算金额尚在与业主方办理结算的过程中,但本集团与业主方已达成共识,对合同项下后续成本通过联合执行机制等更好的控制合同成本,最终能回收的合同金额需经对项目成本的专项审计并协商后方能确定,从而该合同结果目前尚不能可靠估计。然而,本集团评估后认为,截止财务报告批准日,合同项下已发生的合同成本和完成该合同预计将要发生的合同成本都能够收回,从而根据实际已发生成本确认收入,不确认毛利,也无需计提预计合同损失。” “由于该合同的最终合同金额需待对项目成本的专项审计并协商后确定,从而该合同结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按上述的评估而在本年度确认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也可能需按合同的推进而在未来年度作出重大调整。本集团会持续关注该合同与业主方的结算情况、对项目成本的专项审计及协商情况等,当发现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时,或预计合同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时,将于发现当期将无法收回的成本确认为预计合同损失。”
截至2012年3月31日,工程施工在正常进行中,工程累计发生的项目成本超过业主认可的合同总金额人民币14.8亿元,预计完成该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为人民币47.7亿元。截至2012年3月31日,就本合同项下总包方的已完工未结算金额扣除从业主收到的预收款为人民币30.2亿元。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与业主双方达成的共识、本集团对合同成本能否收回的评估结果、对项目的持续关注事项等,与前述年报中披露的信息一致。
如本公司2011年年报所述,本公司将继续加强对西澳 SINO 铁矿项目的现场管理工作,严控成本,不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按照与中信泰富方面签订的协议要求,着手整理历史资料,完备项目成本专项审计的相关准备工作。加快项目的建设进度,力争于2012年5月31日前完成第一条生产线,于2012年8月31日和2012年12月31日前分别完成第一条、第二条生产线投产。同时,努力推进该项目与业主方中信泰富的工程结算及后续谈判工作。当发现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时,或预计合同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时,将于发现当期将无法收回的成本确认为预计合同损失。
3.2.4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瑞木镍红土矿项目于2012年2月底获得了巴布亚新几内亚矿业部对投料试车的最终批准,并于报告期内正式启动单系列投料试车。在试车过程中,除硫磺制酸工段外,其他工段均进行了试车,并于2012年3月19日生产出氢氧化镍钴产品(详见本公司于2012年3月29日发布的临时公告)。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本公司A股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控股股东中冶集团承诺事项如下:
1、所持股份锁定承诺:自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报告期内,中冶集团遵守了其所作出的上述承诺。
2、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报告期内,中冶集团遵守了其所作出的上述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鹤庭
201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