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租赁经营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12-031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租赁经营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租赁经营情况
1、租赁经营协议
四川科伦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伦药业”)与吉林康乃尔药业有限公司于2008年10月签订了《吉林科伦康乃尔制药有限公司第二轮租赁经营协议》(以下简称“《租赁经营协议》”),约定本公司自《吉林康乃尔药业有限公司大输液厂租赁经营协议》到期之日起继续租赁经营吉林科伦康乃尔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科伦”),拥有吉林科伦包括但不限于人、物、财、产、供、销的全部经营管理权。《租赁经营协议》约定租赁经营期为五年,从2010年3月1日起至2015年2月28日止,届时双方可续签;租赁费为每年600万元(已含折旧费),每三个月支付一次,每次15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5月21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2、吉林科伦的租赁经营情况:
吉林科伦于2005年4月28日设立,注册地为吉林市高新区深圳街95号,其主营业务为大输液产品的生产及销售。吉林科伦设立时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其中吉林康乃尔药业有限公司出资9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5%;自然人宋廷武出资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2005年7月吉林科伦增加注册资本至1,000万元,其中吉林康乃尔药业有限公司出资99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9.5%;宋廷武出资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5%。在2011年3月宋廷武将5万元注册资本金,即0.5%股权有偿转让给吉林康乃尔药业有限公司,由此,吉林康乃尔药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租赁经营期间,吉林科伦的总经理和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均由科伦药业聘任,生产、供应与销售均由科伦药业相应职能部门直接管理。
吉林科伦目前拥有1条玻璃瓶输液生产线和1条塑瓶输液生产线,产品主要为葡萄糖输液、氯化钠输液、甲硝唑输液等。
截止2011年12月31日,吉林科伦总资产7,812.21万元,所有者权益2,781.63万元,2011年营业收入14,402.75万元,净利润1.02万元。 “总资产”仅为科伦药业在经营租赁吉林科伦后自行购建和持续经营所形成的资产,“所有者权益”不含吉林科伦股东所投入的注册资本,为科伦药业经营租赁吉林科伦的净收益。
3、除租赁经营吉林科伦外,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刘革新先生与吉林科伦不存在其他任何关联关系。
二、《解除租赁经营协议的协议》的情况
鉴于公司全国产业布局已初步建立,随着国家医改政策不断深度调整,以及国家药品招投标制度的影响,根据双方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与吉林康乃尔药业有限公司经友好协商,并一致同意解除《租赁经营协议》,并于2012年4月签订了《解除租赁经营协议的协议》。
《解除租赁经营协议的协议》约定,双方对资产、产品、资料的移交、费用的结算进行了约定;资产移交日后吉林科伦新发生的债权债务、税务、质量风险等或有债务与公司无关;同意吉林科伦在2013年12月31日以前可以继续并无偿使用“科伦”名称和“科伦”的注册商标;协议还约定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因《租赁经营协议》产生的权利义务即行终止,对双方也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就解除《租赁经营协议》也互不追究违约、赔偿或其他责任。
三、合同解除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租赁经营吉林科伦带来的收入与利润占公司2011年度的收入和利润的比例很小,分别为2.7978%、0.0011%,因此,解除该合同对本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影响甚微。同时,上述解除租赁经营协议的履行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公司整合产业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