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象屿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010号
福建省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5月4日上午9:30时。
3、会议召开地点:厦门现代物流园区银盛大厦10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股东人数四名,代表股份554,788,2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5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
5、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8、关于2012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2012年度向控股股东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2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关于201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2、关于2012年度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的议案;
13、关于2012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议案;
14、关于支付2011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以上议案除第8、9项外表决结果均为:同意554,788,2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第8、9项议案系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1,542,0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省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