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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版)
  •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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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版)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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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版)
    2012-05-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633 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浙报传媒

      二零一二年五月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承诺本预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释 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浙报传媒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报控股浙报传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浙报集团浙江日报报业集团
    杭州边锋杭州边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为本次募集资金拟收购的标的公司之一
    上海浩方上海浩方在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本次募集资金拟收购的标的公司之一
    祺禧投资上海祺禧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盛大网络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
    盛大娱乐Shanda Interactive Entertainment Limited,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的公司,2004年5月在纳斯达克上市,2012年2月退市
    盛大游戏Shanda Games Limited,为盛大娱乐子公司,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的公司,2009年9月在纳斯达克上市,股票代码为“GAME”
    边锋香港Bianfeng Interactive Software Limited,一家在香港注册的公司
    浙江边锋浙江边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杭州边锋的实际股东
    边锋软件杭州边锋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格兰普BVIGrandpro Technology Limited,一家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公司
    格兰普格兰普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为上海浩方的实际股东
    VIE可变利益实体(Variable Interest Entity, VIE)是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 Board,FASB)发布的《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67号-可变利益实体的合并》(FAS167)中关于被投资实体的一个术语,通常指被投资企业拥有实际或潜在的经济利益,但该企业本身对此经济利益并无完全的控制权,只是通过一系列的协议安排由主要受益人(Primary Beneficiary)实际或潜在控制该经济利益。本预案中,指杭州边锋、上海浩方
    VIE架构境外公司搭建的可变利益实体架构,该架构通过境内外商独资企业与境内可变利益实体签订一系列协议,从而实现境内外商独资企业成为可变利益实体业务的实际收益人和资产控制人
    盛付通上海盛付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独立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提供商
    盛大通行证用于单一账户使用并且直接登录使用盛大网络所提供的所有服务的统一账号系统
    三国杀由北京游卡桌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出版发行的一款融合了策略、交友、绿色、竞技四大特点,以中国三国时期人物为线索、以卡牌为形式的桌面游戏
    盛大点券盛大网络旗下公司向最终用户发行的一种虚拟兑换工具
    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浙报传媒经公司第六届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拟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包括浙报控股和祺禧投资在内的不超过10名(或依据发行时法律法规规定的数量上限)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18,000万股A股股票
    本次交易、本次收购浙报传媒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和自筹资金作为对价收购杭州边锋100%的股权、上海浩方100%的股权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新闻出版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银国际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审计机构、天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资产评估机构、中企华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律师、国浩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非公开发行预案、本预案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版)
    标的资产、目标股权杭州边锋100%的股权、上海浩方100%的股权
    标的公司、目标资产杭州边锋、上海浩方
    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向收购杭州边锋100%的股权、上海浩方100%的股权
    最近两年2011年、2010年
    人民币元

    重大事项提示

    1、公司于2012年4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并于2012年4月10日公告了《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根据非公开发行相关补充事宜,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版)》,2012年5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补充事宜。

    2、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浙报控股和上海祺禧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祺禧投资”)在内的不超过10名(含10名)的特定投资者。除浙报控股和祺禧投资之外,其他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多个投资账户持有股份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祺禧投资为标的公司的核心管理团队成员组建的有限合伙企业,至本预案出具之日,祺禧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为首席执行官潘恩林,有限合伙人分别为副总裁何治国、副总裁杜彬、高级总监郑旭锋。基于对本次收购完成后的上市公司发展前景充满信心,标的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组建了祺禧投资,作为战略投资者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浙报控股和祺禧投资不参与询价和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数量不超过18,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0,000万元。浙报控股承诺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总量的10%,祺禧投资承诺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总量的4%。在前述范围内,浙报控股和祺禧投资各自具体认购数量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向公司控股股东浙报控股和祺禧投资发行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对象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3、公司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发行价格不低于14.10元/股。由于公司2012年4月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2011年利润分配方案,以截至2011年12月31日的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2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85,946,745.80元(含税)。该议案已于2012年5月2日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若在本预案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为13.90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其他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再次对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

    4、本次非公开发行计划募集资金不超过2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之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收购杭州边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边锋”)100%的股权、上海浩方在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浩方”)100%的股权。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含银行贷款)方式解决。

    5、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及盈利预测审核工作已经完成,结果如下:

    (1)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以下简称“审计机构”或“天健”)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2]3582号及天健审[2012]3583号),2011年末杭州边锋经审计的资产总额约27,431万元(备考合并报表口径,下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约13,576万元,2011年营业收入约40,24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14,452万元;2011年末上海浩方经审计资产总额约6,063万元(备考合并报表口径,下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约5,242万元,2011年营业收入约5,88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1,330万元。

    (2)标的资产已经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机构”或“中企华”)评估,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2]第3128号和中企华评报字[2012]3129号),杭州边锋股权价值的评估值为290,778.47万元,上海浩方股权价值的评估值为29,216.31万元,合计为319,994.78万元。

    该评估结果已经浙江省财政厅备案。根据交易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和《股权转让补充协议》,本次募投拟收购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将以该经浙江省财政厅备案的评估值确定,杭州边锋股权价值为290,778.47万元,上海浩方股权价值为29,216.31万元,合计为319,994.78万元。

    (3)根据审计机构出具的盈利预测审核报告,杭州边锋2012年营业总收入预测数为50,988.9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测数为17,895.73万元;上海浩方2012年营业总收入预测数为6,418.0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测数为1,331.64万元。收购完成后,浙报传媒2012年营业总收入预测数(备考合并口径,下同)为194,822.2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测数为36,587.26万元。

    6、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但不限于浙江省财政厅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核准。

    7、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浙报控股和祺禧投资在内的不超过10名(含10名)的特定投资者。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8、本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本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公司于2012年5月2日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届时公司偿债能力、业务发展情况、经营业绩拟定并由董事会确定当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股利占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具体比例及是否额外采取股票股利分配方式,并在征询监事会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4)公司在上一个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5)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等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要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概要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 Jiang Daily Media Group Co., Ltd.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体育场路178号26-27楼
    注册资本:42,973.3729万元
    法定代表人:蒋国兴
    股票简称:浙报传媒
    股票代码:600633
    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设立日期:1992-07-01
    电话:0571-8531 1338
    传真:0571-8505 8016
    邮政编码:310039
    国际互联网网址:www.600633.cn
    电子邮箱:zdm@8531.cn
    经营范围: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实业投资,新媒体技术开发,经营进出口业务,工艺美术品、文化用品、办公用品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会展服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浙报传媒主要从事报刊杂志的广告、发行和印刷业务以及新媒体等文化传媒类经营性业务,具体包括综合类报刊经营板块、专业类报刊经营板块、县市报经营板块、印刷业务板块以及新媒体业务板块五大业务板块,是国内第一家媒体经营性资产整体上市的报业集团、浙江省第一家国有文化传媒类上市公司。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

    1、政策环境支持有实力的文化企业跨越式发展

    2009年9月,国务院发布《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国发〔2009〕30号),提出将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推动跨地区、跨行业联合或重组,尽快壮大企业规模,提高集约化经营水平,促进文化领域资源整合和结构调整;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文化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已上市文化企业通过公开增发、定向增发等再融资方式进行并购和重组,迅速做大做强。

    2009 年10 月,文化部发布《文化部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产发〔2009〕36 号),指出文化产业的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包括游戏产业,要求增强游戏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推动民族原创网络游戏的发展,提高游戏产品的文化内涵;鼓励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网络游戏技术,优化游戏产业结构,提升游戏产业素质,促进网络游戏、电子游戏、家用视频游戏的协调发展,鼓励游戏企业打造中国游戏品牌,积极开拓海外市场。

    2010年4月,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文化部等九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银发〔2010〕94号),鼓励已上市的文化企业通过公开增发、定向增发等方式进行融资和并购重组。

    2011年3月,“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被正式写入“十二五”规划纲要中。

    2011年10月,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鼓励有实力的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强调培育文化产业领域战略投资者。

    我国文化传媒产业正处于大调整、大发展、大繁荣的关键时期,将为公司实现“全媒体、全国化”的新发展战略、完成全面战略转型提供历史性机遇。

    2、新媒体业务拓展契合公司的战略定位

    浙报传媒作为国内第一家媒体经营性资产整体上市的报业集团、浙江省第一家国有文化传媒类上市公司,在持续增强传统媒体业务实力的同时,依托资本市场,通过市场融资、并购重组等资本运作方式拓展新媒体业务,不仅契合公司“全媒体、全国化”发展战略,而且将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实力和影响力。

    在上述背景下,浙报传媒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和资产收购,有利于加大新媒体领域的拓展力度,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进一步做大做强。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目的

    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主要为报刊广告、发行、印刷和新媒体经营等业务,其中,基于报刊及新媒体平台的广告业务收入是上市公司主要的收入来源。针对文化传媒行业的发展趋势、行业特点、市场竞争格局等实际情况,浙报传媒制定了发展战略和具体的经营目标,旨在打造国内一流、国际知名且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综合性文化传媒集团。因此,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和跨媒体、跨业态收购,浙报传媒将汇集自身和标的公司在用户、渠道、广告客户等方面的优势资源,并通过有效融合传统媒体业务的内容优势和新媒体业务的平台优势,发挥协同效应,在推动双方各自业务加速发展的同时,优化资产业务结构,从而有利于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提高综合实力,进一步做大做强浙报传媒品牌,为公司股东带来持续、良好的投资回报。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浙报控股和由标的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组建的祺禧投资在内的不超过10名(含10名)的特定投资者。除浙报控股和祺禧投资之外,其他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

    除浙报控股和祺禧投资之外,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以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多个投资账户持有股份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四、本次发行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6个月内实施。

    (三)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18,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0,000万元。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进行相应地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资金需求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公司控股股东浙报控股本次认购的股份数量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总量的10%,祺禧投资本次认购的股份数量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总量的4%。

    (四)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公司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发行价格不低于14.10元/股。计算公式如下: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由于公司2012年4月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至2011年12月31日的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2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85,946,745.80元(含税),该议案已经本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若在本预案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为13.90元/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其他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再次对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公司控股股东浙报控股不参与询价和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五)限售期

    本次向公司控股股东浙报控股和祺禧投资发行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对象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收购杭州边锋100%的股权和上海浩方100%的股权。详情请参见本节“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

    (七)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2012年4月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通过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至2011年12月31日的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2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85,946,745.80元(含税)。经天健审计,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60,007,025.19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34,636,578.29元。该议案已经本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正在实施中。

    除上述已宣告分配的利润外,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八)上市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期满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九)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计划募集资金不超过250,000万元,用于收购杭州边锋的100%股权和上海浩方的100%股权。根据中企华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2]第3128号和中企华评报字[2012]3129号),杭州边锋股权价值的评估值为290,778.47万元,上海浩方股权价值的评估值为29,216.31万元,合计为319,994.78 万元。本次评估结果已经浙江省财政厅备案。根据交易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本次收购杭州边锋100%股权和上海浩方100%股权的交易价格分别为290,778.47万元和29,216.31万元,合计为319,994.78 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以支付前述股权收购款的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含银行贷款)的方式解决。详情请参见本预案“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六、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一)浙报控股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浙报控股与本公司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公司控股股东浙报控股本次认购的股票数量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总量的10%。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按照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公司董事会、关联股东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时将回避表决。

    (二)祺禧投资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祺禧投资与本公司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祺禧投资承诺本次认购的股票数量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总量的4%。祺禧投资是标的公司核心管理团队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截至本预案出具之日,祺禧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为潘恩林,有限合伙人分别为何治国、杜彬、郑旭锋,均为标的公司的核心管理层成员,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按照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不存在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因此无需回避;关联股东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时将回避表决。

    (三)本次收购标的资产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拟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杭州边锋100%的股权和上海浩方100%的股权。杭州边锋、上海浩方的实际控制人为陈天桥、其妻Luo Qian Qian Chrissy(雒芊芊)及其兄弟陈大年。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蒋国兴先生兼任陈天桥、Luo Qian Qian Chrissy(雒芊芊)和陈大年控制的盛大游戏有限公司(Shanda Games Limited,纳斯达克上市公司,股票代码:GAME)的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规定,上述关系并不导致本次收购构成关联交易。

    七、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预案出具之日,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报控股持有本公司64.62%的股份。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按本次发行数量的上限实施并以控股股东认购下限10%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预计浙报控股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比例有所下降,但仍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确保控股地位。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八、本次发行取得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已经本公司2012年4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2012年5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2年5月8日,本次非公开发行标的资产评估结果完成在浙江省财政厅的备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但不限于浙江省财政厅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下转B2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