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4 证券简称:西陇化工 公告编号:2012-023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5月9日上午9:00-11:30;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潮汕路西陇中街1-3号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伟波先生;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9名,代表股份14257.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1.29%。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三、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257.5万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 0股。
通过《关于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257.5万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 0股。
通过《关于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257.5万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 0股。
通过《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关于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257.5万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 0股。
通过《关于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257.5万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 0股。
通过《关于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257.5万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 0股。
通过《关于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257.5万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 0股。
通过《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8、《关于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257.5万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 0股。
通过《关于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257.5万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 0股。
通过《<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0、《关于续聘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257.5万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 0股。
同意续聘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11、《修订<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257.5万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 0股。
同意修订《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12、《修订<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257.5万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 0股。
同意修订《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13、《修订<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257.5万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 0股。
同意修订《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14、《修订<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257.5万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 0股。
同意修订《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制度》。
15、《关于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2,000万元的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257.5万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 0股。
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2,000万元的授信融资额度。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