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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5-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12—010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投票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2年5月9日9:30在公司3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4名,代表股份4802.7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6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永柱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4802.76万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4802.76万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关于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4802.76万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关于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4802.76万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关于公司聘用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4802.76万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其他事项

      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程益群先生、闻邦椿先生、谢军先生向本次股东大会提交了2011年度书面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