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锦纶 公告编号:2012-014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议案被否决;
2、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〇一一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2 年 5 月 9日 14: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有三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王俊元、义乌德卡贸易有限公司,以及流通股股东王芳、杭州银河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参会股东总人数及股东代表共5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40,041,9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75.01%。
(二)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丁尔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全部出席会议;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全部出席会议;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按照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所列,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并以现场、记名、逐项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为:同意240,04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为:同意240,04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为:同意240,04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为:同意240,04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的预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240,04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为:同意240,04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了《续聘2012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240,04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经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苏丽丽、杨希律师见证,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本次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