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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2-05-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12-018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2年5月4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送达,本次会议于2012年5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与会议通知同时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参加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办理保函的议案》。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可利用公司年度授信额度,并在银行核定年度授信额度的有效期内办理各类保函。子公司办理保函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子公司名称保函额度保函类别
    1中山银河管道有限公司8,500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
    2四川国统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8,500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
    3天津河海管业有限公司5,000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
    4哈尔滨国统管道有限公司5,000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
    合计27,000--

    2、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办理银行保函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办理各类保函,具体包括投标保函、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按照银行的要求,需由公司对其申请开立的各类保函向银行提供担保,如子公司违约,造成保函项下被索赔,由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担保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担保对象担保额度担保期限担保责任担保形式
    1中山银河管道有限公司8,500截止2012-12-31连带责任信用
    2四川国统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8,500截止2012-12-31连带责任信用
    3天津河海管业有限公司5,000截止2012-12-31连带责任信用
    4哈尔滨国统管道有限公司5,000截止2012-12-31连带责任信用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徐永平先生与相关银行签署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项担保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以上担保事项的详细情况请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2-019号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12-019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子公司办理银行保函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具体银行将根据实际获批情况确定)申请办理各类保函,包括投标保函、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按照银行的要求,需由公司对其申请开立的各类保函向银行提供担保,如子公司违约,造成保函项下被索赔,由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公司于2012年5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以全票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办理银行保函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提供上述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中山银河管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山银河”)

    (1)成立时间:2004年3月24日

    (2)注册资本:6,000万元

    (3)注册地址:中山市三角镇金鲤工业区

    (4)法定代表人:郑杏建

    (5)经营范围:预应力钢筒砼管(简称PCCP)、PVC等复合管材及各种输水管道及其异型管件和配件、钢筋混凝土管片、混凝土预制构件、水泥制品的生产、销售(限自产)及与其相关的技术开发与咨询服务;水工金属结构(钢结构、机械设备)及化工建材的生产;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以资质证书为准)。

    (6)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1年12月31日,中山银河总资产为 18081.99万元,净资产为14206.89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9859.6万元,营业利润-461.27万元,实现净利润-487.23万元。

    (7)与公司关系:中山银河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股权比例83.69%。

    2、四川国统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国统”)

    (1)成立时间:2004年12月11日

    (2)注册资本:7,000万元

    (3)注册地址:成都市新都区军屯镇工业园区

    (4)法定代表人:张兴昌

    (5)经营范围: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道(PCCP)、各种钢筋混凝土输水管道及其异型管件、配件开发,预制混凝土衬砌管片、商品混凝土、混凝土制品、混凝土梁、轨枕、桩、玻璃钢制品及辅料,建筑材料;金属结构,输水钢管的生产、销售、安装、开发及技术咨询服务;生产、销售建筑材料、化工产品。

    (6)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1年12月31日,四川国统总资产为18135.62万元,净资产为9980.1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7495.99万元,营业利润520.34万元,实现净利润528.13万元。

    (7)与公司关系:四川国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天津河海管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河海”)

    (1)成立时间:2011年1月25日

    (2)注册资本:8,947.32万元

    (3)注册地址:天津市宝坻区马家店镇津围公路东侧

    (4)法定代表人:华宁

    (5)经营范围:预应力钢筒砼管(简称PCCP)、输水管道及其异型管件和配件、钢筋混凝土管片、混凝土预制构件、水泥制品的生产、销售(限自产)及与其相关的技术开发与咨询服务;水工金属结构生产;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以资质证书为准);建材技术及咨询服务。

    (6)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1年12月31日,天津河海总资产为13875.14万元,净资产为10202.01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8405.83万元,营业利润91.12万元,实现净利润1254.7万元。

    (7)与公司关系:天津河海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4、哈尔滨国统管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国统”)

    (1)成立时间:2003年6月23日

    (2)注册资本:4,000万元

    (3)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经济开发区

    (4)法定代表人:卢兆东

    (5)经营范围: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等水泥制品及配件的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钢筋混凝土管片的开发制造;生产原料及自产产品的运输。

    (6)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1年12月31日,哈尔滨国统总资产为10244.91万元,净资产为8211.13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4236.17万元,营业利润-467.57万元,实现净利润-425.1万元。

    (7)与公司关系:哈尔滨国统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股权比例75%。

    三、担保协议内容

    公司拟与银行(具体银行将根据实际获批情况确定)签署相关担保协议,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津河海、四川国统,控股子公司中山银河、哈尔滨国统向银行申请办理各类保函(包括投标保函、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提供担保。担保共四笔,具体协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担保对象担保额度担保期限担保责任担保形式
    1中山银河管道有限公司8,500截止2012-12-31连带责任信用
    2四川国统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8,500截止2012-12-31连带责任信用
    3天津河海管业有限公司5,000截止2012-12-31连带责任信用
    4哈尔滨国统管道有限公司5,000截止2012-12-31连带责任信用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中山银河、四川国统、天津河海、哈尔滨国统分别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其生产经营正常,公司为其提供的以上银行保函担保均为非债务性担保,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有利于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发展。

    以上担保不涉及反担保。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银行核准额度为准。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和期限,公司将在以后的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徐永平先生与相关银行签署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2年4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 0 元(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本次担保计划总金额为27,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4%。各笔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情况如下:

    序号担保对象担保额度(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1中山银河管道有限公司8,5009.89%
    2四川国统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8,5009.89%
    3天津河海管业有限公司5,0005.82%
    4哈尔滨国统管道有限公司5,0005.82%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审议的担保事项系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办理银行保函,向银行提供的非债务性担保,该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项担保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认为:被担保人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且属于国统股份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对其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该担保事项已书面提交董事会审议。临时议案的提出、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国统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宏源证券对国统股份拟进行的上述担保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为子公司办理银行保函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意见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