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2-18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2年5月11日,本公司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2012年5月5日以传真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审议、书面表决后,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2-20号公告;独立董事发表相关独立意见。
二、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2-21号公告;独立董事发表相关独立意见。
三、通过《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2-22号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12日
股票代码:002263 股票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2-19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2年5月11日,本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2012年5月5日以传真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监事审议、书面表决后,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保证在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风险投资的前提下,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将资金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此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5月12日
股票代码:002263 股票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2-20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或“大东南”)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东南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253号)核准,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7,795,966股。发行价格为每股9.35元。公司实际已非公开发行股票137,795,966股,募集资金总额1,288,392,282.1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25,000,0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2,137,796.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61,254,486.10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截止2012年4月30日,公司合计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42,102.57万元,剩余84,490.31万元(含利息收入)。其中年产8,000吨耐高温超薄电容膜项目累计已投入的募集资金为17,530.01万元;年产6,000万平方米锂电池离子隔离膜项目累计已投入的募集资金为8,573.22万元;年产12,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封装材料项目累计已投入的募集资金为15,999.34万元。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按计划进行建设,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预计截至2012年11月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23,500万元(其中年产8,000吨耐高温超薄电容膜项目累计不超过10,000万元;年产6,000万平方米锂电池离子隔离膜项目累计不超过4,000万元;年产12,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封装材料项目累计不超过9,500万元),闲置资金约为60,990.31万元。
公司于2011年10月31日经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继续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0,000万元已于2012年4月28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将闲置募集资金6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将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公司通过以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式,可以减少同等数额银行借款,按现行同期银行借款利率计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1,640万元。
导致公司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①行业逐渐复苏,公司生产采购逐渐增加,同时电容膜业务继续保持高速发展,导致所需营运资金增加;②由于行业的特殊性,本公司属于资金投入密集型企业。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0,000万元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公司将该部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公司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未来12个月内也不进行上述高风险投资。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陈银飞、戴立中、朱锡坤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保证在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风险投资的前提下,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相关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将资金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此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同意公司实施该等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保证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风险投资的前提下,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相关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将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此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八、保荐意见
保荐人经认真核查后,认为:
(一)大东南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符合规定
大东南本次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符合《规范运作指引》第6.3.8条第三项规定。
(二)大东南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符合规定
大东南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1,261,254,486.10元,本次拟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为60,000万元,比例低于50%,符合《规范运作指引》第6.3.8条第四项规定。
(三)大东南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程序符合规定
1、截至2012年4月28日大东南已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符合《规范运作指引》第6.3.8条第五项规定。
2、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取得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规范运作指引》第6.3.8条第八项规定;
3、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并履行了相关的公告程序等,符合《规范运作指引》第6.3.9条规定。相关议案即将提请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了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符合《规范运作指引》第2.2.8条规定。
(四)大东南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或风险投资,符合《规范运作指引》第6.3.8条第六项规定。
(五)大东南已就《规范运作指引》规定事项作出相应承诺
保荐人注意到,公司就本次继续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作出承诺:
1、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
4、使用期限到期之前,公司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监管专户;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风险投资;
6、履行有关的公告等程序。
在公司确保符合上述条件并认真履行承诺的前提下,保荐人同意大东南实施本次继续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但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议案尚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12日
股票代码:002263 股票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2-21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或“大东南”)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议案》,为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对下属子公司进行有效的资金管控,根据各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预测,拟为控股股子公司提供2012年年度财务资助,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具体接受财务资助对象及借款额度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提供财务资助公司 | 接受财务资助公司 | 2012年年度拟资助额度 |
1 |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 诸暨万能包装有限公司 | 15,000 |
2 |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大东南万象科技有限公司 | 40,000 |
3 |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大东南高科包装有限公司 | 15,000 |
合计 | 70,000 |
2、资金主要用途和使用方式
本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用于支付其生产经营活动直接和间接相关的款项。
上述拟提供的财务资助额度可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即自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控股子公司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
3、资金占用费的收取:
本公司将按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或贴现利率与各被资助公司结算资金占用费。
4、审批程序
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第八条第(三)点规定,上述财务资助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其他股东义务
1、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诸暨万能包装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生产销售功能性农用膜及包装制品,注册地址和生产办公地址均在浙江省诸暨市璜山镇建新路88号,该公司合法拥有该园区的土地、厂房及生产设备,注册资本210万美元。本公司持有该公司66.67%的股权,该公司截止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26,075.23万元,净资产2,134.65万元。
2)宁波大东南万象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生产销售电容膜,注册地址和生产办公地址均在宁波市鄞州投资创业中心,该公司合法拥有该园区的土地、厂房及生产设备,注册资本4,600万美元。本公司持有该公司75%的股权。该公司截止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5,421.26万元,全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167.71万元。
3)杭州大东南高科包装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生产销售高档多功能农膜及塑料制品,注册地址和生产办公地址均在杭州市临平工业区320国道南侧,该公司合法拥有该园区的土地、厂房及生产设备,注册资本2,800万美元。本公司直接持有杭州高科17.62%的股权,通过控股子公司宁波万象持有该公司57.38%的股权,故本公司合计持有该公司75%的股权。该公司截止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63,752.92万元,净资产25,166.36万元。
2、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义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方的规定,上述子公司涉及的少数股东,与本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鉴于公司下属子公司的其他合资方主要为台湾捷能精机工业有限公司、香港华威标贴公司、意大利意华国际贸易公司,其作为外资股东,要求其按出资额同等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可操作性很小,而公司作为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有必要为各个子公司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财务资助。
3、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安全保证
公司拟要求财务资助对象以自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资产)提供反担保。
(三)董事会意见
1、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鉴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是考虑到各子公司的经营状况、资产质量、偿债能力及信用等级等,分散融资的成本较高,而本公司统一融资更具谈判性,能争取到更低的融资 成本,以进一步降低财务费用的支出。
2、财务资助的风险分析
从财务资助的风险来看本公司资助的对象均属公司控股子公司,鉴于各公司成立时间已具有稳定的客户群,收入来源可控,贷款回笼良好,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且公司在对其提供财务资助期间有能力控制其生产经营管理风险,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的财务资助行为,主要是为降低本公司的财务融资成本,同时满足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而进行的。各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稳定,发展前景良好,具有较好的偿还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制范围内。因此,我们认为上述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公司根据实际资金使用情况提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2012 年度财务资助额度为7亿元,此额度可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即自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子公司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财务资助将按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或贴现利率结算资金占用费,因此我们认为此财务资助行为是公允的、合理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意见
经核查,大东南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本次接受财务资助的各控股子公司具有实际的偿债能力,本次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保荐人对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无异议,但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上市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数量
截止2012年3月31日,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合计金额为0万元,上述金额占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0%。
(七)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截至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2-22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2012年5月28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5月27日—2012年5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5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5月27日下午15:00至2012年5月28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2年5月24日
(三)、会议地点: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诸暨千禧路5号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七)提示公告: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一次召开相关股东会议提示公告,提示公告时间为2012年5月23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审议《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二:审议《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人员
1、截至 2012年5月2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保荐机构代表;
4、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
2012年5月24日—5月25日 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
2、登记地点: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千禧路5号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2年5月25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5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投票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买卖方向 | 买入价格 |
362263 | 东南投票 | 买入 | 对应申报价格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 362263 ;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情况如下:
表决事项 | 对应申报价 |
总议案 | 100 |
《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1.00 |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议案》 | 2.00 |
(4)输入委托股数。
上述总议案及其他议案在“买入股数”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1股 | 2股 | 3股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B)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369999 | 1.00元 |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A)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B)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C)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D)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2年5月 27日下午15:00至2012年5月28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三)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
1、会议联系人:王醒、张秀玲、王陈
联系电话:0575-87380698 传 真:0575-87380005
地 址: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千禧路5号 邮编:311800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12日
附: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 2012年5月28日召开的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1、审议《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2、审议《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注:1、请在上述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