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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12-05-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12-011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2、本次会议议案(一)—(四)属于普通议案,议案(六)(七)(八)属于特别议案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2年5月12日上午10:00

    (二)召开地点:福建省南安市南美综合开发区公司9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四)召集人: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黄天火董事长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1288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97%。

    (二)会议对董事会公告的股东大会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288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88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88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88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88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88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七)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288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八)审议通过了修订《重大经营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288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上述议案详情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范顺科、梁世斌、王志强向本次股东大会作了2011年度工作的述职报告。《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全文于2012年4月21日刊登在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江日华、常晖

    (三)结论性意见: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12-012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12年5月1日向各董事发出。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2年5月12日下午3点以现场的方式在公司9楼会议室召开。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9人,实际出席9人。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黄天火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自2012年5月12日至2012年11月11日)。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总经理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12-013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12年5月1日向各监事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2年5月12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9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敏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12-014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012年5月12日,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自2012年5月12日至2012年11月11日)。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11】521号文“关于核准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4,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15.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2,740,000.00元。截至2011年4月25日,公司收到社会公众股东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652,7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8,195,497.6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94,544,502.3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020052号《验资报告》。

    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在充分的市场调查及产品研究的基础上,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项目名称项目投资金额项目备案情况
    4万吨铝合金型材生产线项目46,982万元闽发改备[2010]C00017号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是对公司现有产品生产能力的提升和产品结构调整。通过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截止2012年4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中尚有37,833.34万元闲置。

    二、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可节省财务费用约160万元。

    此次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的正常进行。在此期间内,如果因项目建设加速推进形成对募集资金使用提 前,公司负责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由此 形成的流动资金缺口由公司通过增加银行借款或其他方式自行解决。

    本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王志强、范顺科、梁世斌对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并不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减少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拟使用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对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议案进行了审议,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上述事项已由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5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自2012年5月12日至2012年11月11日)。

    五、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拟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达到募集资金的10%),使用期限为6个月。

    2、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承诺:此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资金将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如果发生因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变化形成对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提前的情形,公司负责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由此形成的流动资金缺口通过增加银行借款或其他方式自行解决。

    4、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未超过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募集资金金额的10%;且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本次事宜尚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相关意见。

    5、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同意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备查文件

    (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