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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佐军:
产业转型升级需警惕政府过度作为
上海证券报:您在微博上写道,随着资源环境压力加大、消费结构升级和“高成本时代”的到来,产业转型升级别无选择。理由是什么?
李佐军:目前,包括政府和企业在内的社会各方,生存和发展成本都在逐步提升,“高成本时代”已经到来,只有发展新兴产业才能寻求到高附加值产品,只有通过产业升级换代,才能抵御高成本带来的压力。
我特别强调一下,由于我国目前还处于去工业化中后期阶段,产业发展最重要的特征是重化工业和生产型服务业交融发展,传统产业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因此传统产业的升级换代也显得很重要。
此外,当前各个区域发展很不平衡,我们无论是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还是发展传统产业,都必须考虑到区域实情。比如像北京、上海这样的一线城市,目前主要以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但在中西部地区,有些地方还处于工业化的初级阶段,一下子就去发展高端产业,恐怕无法对接。
上海证券报: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方面,应注意哪些问题?
李佐军:产业转型升级需警惕政府过度作为。通过市场调节形成的产业转型升级是可持续的,通过政府强力干预形成的产业转型升级虽短期效果明显,但很可能出现失误和“后遗症”。在产业转型升级中,政府的角色应该是:为产业发展提供产权保护、信息服务和公平秩序维护。
毫无疑问,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我国产业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但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在国家倡导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时,各地千万不能一哄而起,否则容易产生一系列的误区。
第一,将战略性新兴产业仅仅局限于国家所说的七个方面,即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七个产业。而事实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只是一种分类的方法,重点强调产业的战略性、新颖性和创新性,符合这这些条件的产业都可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范畴。而且,战略性新兴产业还可以辐射到其他产业上,并不局限于上述七个行业。
第二,全国所有地方都去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这会导致产业同构、恶性竞争、重复建设等问题,形成资源的错误配置,过度竞争。对有些地方来说,最重要的是围绕本地特色资源,发展具有本地特色的优势产业,形成特色竞争力。在此基础上,再去发展相关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寻找其高附加值的环节。
第三,过分地求新,以为越新越好。实际上,新东西是有风险的,也是需要成本的,我们一定要考成本因素,找到相关平衡点,而不能过分求新,要寻找有经济价值和可承受的新。
第四,过分求快。许多地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时,总是强调要是加快发展,甚至是快马加鞭地发展。实际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成长有一个自然培育和成长过程,我们要顺应这个过程和趋势,而不能一蹴而就。一下子要求所有的地方都上一个新台阶,实际上是不行不通的,最后的结果就一定是“欲速则不达”。
因此,我们在强调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余,也要谨防出现上述误区。各地应因地制宜,在传统产业里面寻找高新技术的环节,这样才能达到产业发展的最佳目的。
上海证券报:如何定位央企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随着央企大手笔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否会在某些行业形成新的垄断?
李佐军:战略性新兴产业有很多细分行业,不好一概而谈。我认为国企尤其是央企在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时应该有边界。国企应主要在民营企业不愿意干、干不好但国家又有需要的一些行业上进行投资,比如一些具有外部性的公共产品,像大型基础设施、大飞机项目等。而一些很容易挣钱的行业,国企应该少做,让给民企去做。
同时,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下面都有很多细分行业,技术层面有高有低,不同环节和领域都给企业提供了很多机遇。现在亟待解决的是,体制安排上,要给所有企业提供公平的进入机会。大多数民营企业资金实力有限,技术积累也有待发展,要根据现有优势,集中找准自己的定位,在某个细分领域打造自己的优势;或者与大型央企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形成配套,在大项目上分工协作,“背靠大树也好乘凉”。
至于央企大手笔投入是否会形成新的垄断,现在不是“是否会”的问题,而是已经在某些领域存在的事实。最近几年“国进民退”的现象其实已很明显,而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国企也已早早开始布局。企业大量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好事,可以尽快实现中央提出的各项目标,但需考虑如何打破这种垄断。首先是政府在制度设计上,应该给所有企业公平待遇,落实“非公36条”,即《国务院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其次,针对部分行业存在的“弹簧门”和“玻璃门”的问题,将《反垄断法》落到实处。
就广大中小企业而言,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上要考虑以下问题:一是大力推进技术和产品创新;二是努力提升人力资本;三是大力提升管理水平;四是塑造好自身的品牌。
上海证券报:国务院推出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已有一段时间了。但人们仍在质疑:在宏观经济发展中,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否可以挑大梁。这是为什么?
李佐军:原因如下:一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还比较低;二是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面临着激烈的国际竞争;三是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风险比较大;四是各地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积极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五是形成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良好环境还需要一个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