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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
    证券打破资管发展桎梏 实现更好发展
    2012-05-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长江

      证券

      打破资管发展桎梏 实现更好发展

      ⊙记者 马婧妤 孙霖 ○编辑 宋薇萍

      

      长江证券认为,目前券商资管业务存在业务模式单一、产品同质化严重、业绩对行情依赖性高、销售渠道拥挤、客户服务较为简单粗放、客户流失率高等现象,建议从产品、业务两方面探索创新,打破业务桎梏,实现更好发展。

      针对资管业务的产品创新,长江证券提出五方面建议:

      一是扩大投资范围,引入优质低风险投资品种,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优质信托产品等,完善券商资产管理业务权益类、固定收益类和现金类产品线,帮助客户在流动性、盈利性和风险性之间达成最优化的组合。

      二是改善产品结构,在注重风险收益匹配原则的基础上尝试发行结构化分级产品。分级产品推出可更好满足风险厌恶与风险偏好等两类客户需求,拓宽产品销售渠道,吸引银行资金,扩大在银行渠道的影响力。

      三是针对不同风险偏好的客户,发行保本、保收益类的理财产品,帮助资产管理公司吸引低风险偏好的客户,拓展客户群。

      四是开展投资策略及管理模式创新。投资管理模式上,海外资管行业基本遵循从主动管理——被动管理——对冲基金的发展历程,我国资管市场也有这种趋势。在股指期货推出背景下,产品将更加多元化;量化投资策略与新型金融衍生工具相结合,有望使量化产品迎来发展机会;随着沪深300ETF发行,套利产品亦有望迎来发展契机。

      五是发行特定目的的专项资产管理产品。当前法律法规框架下,专项业务创新思路开阔、优势显著。长江证券建议可从特定投资品种、特定投资目的、类信托平台通道式业务(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融资、发行备兑权证融资、质押式发债等)、大宗交易等几方面入手寻找业务突破机会。

      谈到资产管理业务创新,针对资管业务涉及环节多、流程长的特点,长江证券提出了如下六方面建议:

      一是审批制改备案制,包括监管层加快审批权下放,也包括券商自身在业务规范化、产品标准化、信息披露、风险控制、投资者教育等多方面下工夫。

      二是开拓销售渠道,扩大投资者范围,可尝试构建直销系统,形成从原先主要依靠代销渠道的模式,向代销和直销并重的模式转变;也可探讨资管产品在专业第三方销售机构销售。

      三是创新登记结算制度,可以考虑放开由证券公司担任集合计划的登记结算职能。监管层可对登记结算人资格条件予以明确规定,对其内控制度、风险管理能力、公司资质、业务流程、人员配备、系统情况等进行审查。

      四是降低券商资管产品的准入门槛,在做好投资者教育和风险揭示的前提下,针对客户的风险收益特征,为其提供适合的理财产品。

      五是在符合规定前提下,考虑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或受益凭证可申请在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上交易、转让;考虑将集合计划纳入融资融券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标的物池,甚至成为融资融券的标的。

      六是创新服务,现有证券公司资产管理的业务范围并未明确允许可以开展相关的咨询活动或提供投资顾问服务,因此,建议开展此类业务都能得到监管政策允许,为资产管理业务咨询推动阶段的带来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