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207 股票简称:ST安彩 公告编号:临2012-20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已于2012年5月5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为保护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并方便流通股东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采取了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根据《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再次公告股东大会通知。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5月22日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12 年5月22日 9:30~11:30,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安阳市中州路南段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网络投票流程见附件2)的方式,其中网络投票平台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5、股权登记日:2012年5月15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方式
(3)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
(4)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5)本次发行股票定价方式及定价原则
(6)本次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7)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地点
(8)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3、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6、关于批准公司与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 <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7、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8、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相关公告刊登在2012年2月14日的《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
2、2012年5月15日(股权登记日)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3、接受符合条件2的股东委托代理人。
四、表决权
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五、参会方法
1、现场会议出席方法
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等股权证明;法人股东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东帐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代理人持个人身份证、授权人股东帐户卡及授权委托书,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于2012年5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并于出席会议时凭上述材料签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出席方法详见附件2。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地址: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455000
电话: 0372—3732533 传真:0372—3938035
2、会议费用情况:
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附件:
1、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
2、股东参加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17日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指示:
|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2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
| (1) |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2) | 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方式 | |||
| (3) | 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 | |||
| (4) | 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 (5) | 本次发行股票定价方式及定价原则 | |||
| (6) | 本次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 |||
| (7) | 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地点 | |||
| (8) |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 | |||
| (9) |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
| (10) |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 |||
| 3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 4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5 |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
| 6 | 关于批准公司与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 <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 |||
| 7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 |||
| 8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对应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其它空格内划“-”。
签署日期: 有效日期:
附件2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操作流程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投票代码
|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议案数量(个) | 说明 |
| 738207 | 安彩投票 | 17 | A 股 |
3.表决议案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99.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一,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 |
| 总议案 | 议案1至议案8所有议案 | 99.00 |
| 1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1.00 |
| 2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2.00 |
| (1) |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1 |
| (2) | 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方式 | 2.02 |
| (3) | 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 | 2.03 |
| (4) | 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4 |
| (5) | 本次发行股票定价方式及定价原则 | 2.05 |
| (6) | 本次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 2.06 |
| (7) | 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地点 | 2.07 |
| (8) |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 | 2.08 |
| (9) |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2.09 |
| (10) |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 2.10 |
| 3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3.00 |
| 4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4.00 |
| 5 |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5.00 |
| 6 | 关于批准公司与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 <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 6.00 |
| 7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 7.00 |
| 8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8.00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 同意 | 1 股 |
| 反对 | 2 股 |
| 弃权 | 3 股 |
注: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投票举例
1.拟对所有议案一次性投同意票
股权登记日持有“ST安彩”的投资者想一次性对所有议案投同意票,则表决方法如下图所示: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委托价格 | 委托股数 |
| 738207 | 买入 | 99.00 | 1股 |
2.拟投同意票
如某投资者对本次网络投票的某一议案拟投同意票,以议案序号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为例,其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委托价格 | 委托股数 |
| 738207 | 买入 | 1.00 | 1股 |
3.拟投反对票
如某投资者对本次网络投票的某一议案拟投反对票,以议案序号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为例,只要将前款所述申报股数改为2 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委托价格 | 委托股数 |
| 738207 | 买入 | 1.00 | 2股 |
4.拟投弃权票
如某投资者对本次网络投票的某一议案拟投弃权票,以议案序号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为例,只要将前款所述申报股数改为3 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委托价格 | 委托股数 |
| 738207 | 买入 | 1.00 | 3股 |
三、注意事项
1.考虑到所需表决的议案较多,若股东需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可直接委托价格99.00元进行投票。
2.股东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方式中只能选择一种行使表决权,不能重复投票,否则按照第一次投票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得撤单。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4. 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一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