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2-007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现场投票;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5月18日(星期五)上午9:30-12: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路5500号,上海绿地东海岸豪生酒店,三楼马萨诸塞厅;
5、会议召开的通知及相关文件全文刊登在2012年5月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6、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陆企亭先生;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保荐机构列席了会议。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其代理人,下同)共30人,代表股份68,253,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2530%。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68,253,05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68,253,05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上海康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68,253,05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禾、聂云鹤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代表的股份数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形成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