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登记解除公告
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控股 公告编号:2012-14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质押登记解除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5月21日,公司接到公司股东美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美都集团)的通知:美都集团分别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求是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质押的公司93,377,500股、63,000,000股、28,00,000股、25,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均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质押解除手续。截止2012年5月18日,美都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209,378,7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80%,全部股份均已解除质押。
特此公告。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控股 公告编号:2012-15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5月21日,我公司获悉:公司控股股东美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都集团)于2012年5月21日与闻掌华先生、俞建文先生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美都集团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119,190,84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9.56%,转让给受让人闻掌华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90,187,944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7.24%,转让给受让人俞建文先生。
闻掌华先生为美都集团的实际控制人,持有美都集团84.06%股份,也是美都控股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美都控股156,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4%;本次协议转让后,闻掌华先生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美都控股275,540,8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10%。闻掌华先生仍然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俞建文先生原持有美都集团2.61%的股份,不直接持有美都控股股份,本次协议转让后,俞建文先生持有美都控股90,187,9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4%。
闻掌华先生与俞建文先生不是一致行动人。
本次协议转让前,美都集团持有美都控股209,378,7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80%;转让后,美都集团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5月22日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美都控股
股票代码:60017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美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武康镇英溪南路291号
通讯地址:杭州市密渡桥路70号美都恒升名楼6楼
邮政编码:310005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减持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二 0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若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相关产权与控制关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
(二)、主要负责人情况
■
2、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目的为了改善资本结构。
二、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月内不排除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协议转让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闻掌华先生、俞建文先生各自与美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协议基本内容如下:
(一)转让方:美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受让方:闻掌华、俞建文
(三)转让股份:向闻掌华先生转让持有的美都控股119,190,840股,向俞建文先生转让持有的美都控股90,187,944股,合计转让所持有的美都控股209,378,784股股份。
(四)转让股份比例:向闻掌华先生转让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56%,向俞建文先生转让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24%,合计转让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80%。
(五)转让价款: 向闻掌华先生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97,977,100元,向俞建文先生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25,469,860元,合计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523,446,960元 。
(六)协议签订时间:2012年5月21日
(七)生效条件:协议于转让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拟转让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结果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209,378,784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6.80%;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未存在买卖美都控股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重要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美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闻掌华
2012年5月21日
第七节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副本;
2、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股权转让协议》。
附: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义务披露人姓名:美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闻掌华
2012年5月21日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美都控股
股票代码:60017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闻掌华
通讯地址:杭州市密渡桥路70号美都恒升名楼4楼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受让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二 0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 增加或减少其在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若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闻掌华,性别:男,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通讯地址:杭州市密渡桥路70号美都恒升名楼4楼。联络电话:0571—88301613。
2、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
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上市公司股票目的为投资。
二、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
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月内不排除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协议转让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闻掌华先生已与美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协议基本内容如下:
(一)转让方:美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受让方:闻掌华
(三)转让股份:美都控股119,190,840股股份
(四)转让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9.56%
(五)转让价款:人民币297,977,100元
(六)协议签订时间:2012年5月21 日
(七)生效条件:协议于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拟受让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结果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156,35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2.5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275,540,84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2.10%。
第五节资金来源
本次股权转让价款来源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自有资金及借款。
本次受让股权所支付的资金并无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美都控股及其关联方。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或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做出任何重大调整的计划。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亦无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的修改计划。
五、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六、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变化的计划。
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其他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故本次权益变动行为对上市公司的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不会产生影响。
二、关于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一)关联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若今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产生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予以充分披露;其关联交易价格也将严格按照公允原则确定,以保证美都控股及其投资者的利益不受损。
(二)同业竞争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美都控股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的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未与美都控股及其关联方发生合计金额超过3,000万元或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的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未与美都控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合计金额超过5万元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截止本报告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美都控股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未存在买卖美都控股股票的情况。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不适用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能够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有关条件。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以下情形:
(一)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二)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三)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四)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二、其他重要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三、信息披露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闻掌华
2012年5月 21 日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股权转让协议》。
附: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信息义务披露人:闻掌华
2012年5月21日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美都控股
股票代码:60017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俞建文
住址: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70号美都恒升名楼4楼
通讯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70号美都恒升名楼4楼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受让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二 0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 增加或减少其在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基于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美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5月21日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美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的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90,187,944股股份,有偿协议转让予信息披露义务人。
5、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若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3、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俞建文,性别:男,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所地: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70号美都恒升名楼4楼;通讯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70号美都恒升名楼4楼。联络电话:0571—88301613。
2、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
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3、俞建文先生原持有美都集团2.61%的股份,不直接持有美都控股股份,本次协议转让后,俞建文先生持有美都控股90,187,9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4%。
闻掌华先生与俞建文先生不是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上市公司股票目的为投资。
二、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月内不排除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协议转让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俞建文先生已与美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协议基本内容如下:
(一)转让方:美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受让方:俞建文
(三)转让股份:美都控股90,187,944股股份
(四)转让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7.24%
(五)转让价款:人民币225,469,860元
(六)协议签订时间:2012年5月21日
(七)生效条件:协议于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拟受让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结果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90,187,94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7.24%。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未存在买卖美都控股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重要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俞建文
2012年5月21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股权转让协议》。
附: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义务披露人:俞建文 2012年5月21日
本报告书/报告书 | 指 |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上市公司/美都控股 | 指 |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美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股权转让协议 | 指 | 美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闻掌华先生、俞建文先生于2012年5月21日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登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签署日 | 指 |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即2012年5月21日)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公司名称 | 美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闻掌华 |
注册资本 | 7000万元 |
成立日期 | 1998年1月24日 |
注册地点 |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武康镇英溪南路291号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330000000051669 |
企业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税务登记证号 | 33052170420110X |
经营范围 | 实业投资,基础建设投资,房地产开发(限下属企业),投资管理,物业管理,建筑材料、装潢材料、百货、纺织品、汽车(不含小轿车)、服装的销售。(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或许可经营的项目。) |
经营期限 | 1998年1月24日至长期 |
通讯地址 | 杭州市密渡桥路70号美都恒升名楼6楼 |
邮政编码 | 310005 |
联系电话 | 0571-88301688 |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身份证号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闻掌华 | 董事长 | 中国 | 中国 | 否 |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杭州市密渡桥路70号美都恒升名楼4楼 |
股票简称 | 美都控股 | 股票代码 | 600175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美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武康镇英溪南路291号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减少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美都集团209,378,784股; 持股比例:16.80% | ||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209,378,784股 变动比例:16.80%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 是□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不确定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 | 是 □ 否√ |
本报告书/报告书 | 指 |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上市公司/美都控股 | 指 |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闻掌华 |
股权转让协议 | 指 | 美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闻掌华先生于2012年5月21日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登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签署日 | 指 |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即2012年5月21日)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杭州市密渡桥路70号美都恒升名楼4楼 |
股票简称 | 美都控股 | 股票代码 | 600175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闻掌华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 | 是 □ 否 √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 是 □ 否 √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156,350,000股股 持股比例: 12.54% | ||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119,190,840股 持股变动比例: 9.56%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 是□ 否 √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 不确定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 是 □ 否 √ |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 | 是√ 否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 是 √ 否 □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 是□ 否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 | 是□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 | 是 □ 否 √ |
本报告书/报告书 | 指 |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上市公司/美都控股 | 指 |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俞建文 |
股份转让协议 | 指 | 美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闻掌华先生2012年5月 21日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杭州市密渡桥路70号美都恒升名楼4楼 |
股票简称 | 美都控股 | 股票代码 | 600175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俞建文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 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70号美都恒升名楼4楼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俞建文0股 持股比例: 0% | ||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90,187,944股 变动比例7.24%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 是□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不确定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 | 是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