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一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516 证券简称:开元投资 公告编号:2012-020
西安开元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开元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于2012年4月12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12年4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2011年末总股本713,419,7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0.45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不变。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5月25日;除息日为:2012年5月28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2年5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2年5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股东资金账户;
2、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3、若投资者在除息日办理了转托管,其现金红利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五、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第一大股东股改承诺限定出售股份价格的调整情况:
公司第一大股东陕西世纪新元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在2006年3月31日实施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除做出法定的最低承诺外,还做出如下特别承诺:
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六十个月内,陕西世纪新元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禁售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的价格不低于12.00元/股(若此期间或之前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行为,所卖出资金归上市公司所有。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权分置改革承诺事项管理指引》等有关规定及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及摘要的规定,公司第一大股东陕西世纪新元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改承诺限定出售股份价格的调整情况如下:
1、公司200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第一大股东陕西世纪新元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前的最低减持价格-每股派息额 =12.00元/股-0.132元/股=11.87元/股。
2、公司2006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第一大股东陕西世纪新元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前的最低减持价格-每股派息额 =11.87元/股-0.15元/股=11.72元/股。
3、公司200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第一大股东陕西世纪新元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前的最低减持价格-每股派息额)/(1+送转率)=(11.72元/股-0.10元/股)/(1+1)=5.81元/股。
4、公司于2009年10月实施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3股的配股方案,配股价格为3.98元/股,公司第一大股东陕西世纪新元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全额认购其可配股份,此次配股完成后,其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前的最低减持价格+每股配股价格*配股比例)/(1+配股比例)=(5.81元/股+3.98元/股*0.3)/(1+0.3)=5.39元/股。
5、公司200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第一大股东陕西世纪新元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前的最低减持价格-每股派息额)/(1+送转率)=(5.39元/股-0.06元/股)/(1+0.9)=2.81元/股。
6、本次权益分派自2012年5月28日除息后,公司第一大股东陕西世纪新元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按照下列公式调整为2.76元/股:
2011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前的最低减持价格-每股派息额=2.81元/股-0.05元/股=2.76元/股。
六、咨询机构
本公司证券管理部
电话:029--87217854
传真:029--87217705
联系人:杜睿男
地址:西安市解放市场6号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西安开元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