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566 证券简称:九牧王 公告编号:临2012-022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修改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增议案提交表决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独立董事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2年5月21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5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思明区龙昌路12号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营中心七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独立董事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林聪颖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人,代表股份468,832,97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1.83%。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468,054,26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1.69%。
3、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778,71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4%。
4、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公司董事林沧捷、独立董事童锦治因公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吴徽荣先生、公司副总经理林荣宗先生和财务总监陈志高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因泉州市顺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市睿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市铂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智立方(泉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属于《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关联股东,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扣除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112,500,000股,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1)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表决结果:同意356,328,479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比例的100.00%(四舍五入);反对4,500股;弃权 0股。
(2)激励计划授出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数量、标的股票来源、种类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356,328,479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比例的100.00%(四舍五入);反对4,500股;弃权 0股。
(3)激励对象及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分配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56,328,479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比例的100.00%(四舍五入);反对4,500股;弃权 0股。
(4)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等待期、可行权日和禁售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日和禁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356,328,479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比例的100.00%(四舍五入);反对4,500股;弃权 0股。
(5)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办法;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授予价格的确定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356,328,479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比例的100.00%(四舍五入);反对4,500股;弃权 0股。
(6)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获授条件、生效安排和行权或解锁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356,328,479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比例的100.00%(四舍五入);反对4,500股;弃权 0股。
(7)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356,328,479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比例的100.00%(四舍五入);反对4,500股;弃权 0股。
(8)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和行权或解锁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356,328,479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比例的100.00%(四舍五入);反对4,500股;弃权 0股。
(9)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356,328,479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比例的100.00%(四舍五入);反对4,500股;弃权 0股。
(10)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及其他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56,328,479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比例的100.00%(四舍五入);反对4,500股;弃权 0股。
2、审议通过了《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因泉州市顺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市睿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市铂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智立方(泉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属于《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关联股东,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扣除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112,500,000股,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356,320,979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比例的100.00%(四舍五入);反对12,00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因泉州市顺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市睿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市铂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智立方(泉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属于《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关联股东,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扣除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112,500,000股,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356,320,979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比例的100.00%(四舍五入);反对12,000股;弃权0股。
四、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车千里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的结论为:公司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