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201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暨
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ST冠福 编号:2012-027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暨
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了更好地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公司的发展情况,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开通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方便广大投资者与公司更好地沟通和交流。互动平台网址为:http://irm.p5w.net/002102/。
利用上述互动平台,公司将于2012年5月25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参加福建辖区上市公司2011年度网上集体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互动平台或“福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dqhd/fujian/)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集体接待日的人员有: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林文智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张荣华先生、董事会秘书陈昌文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ST冠福 编号:2012-028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二、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林文昌先生;
3、召开时间:2012年5月19日(星期六)上午9:00时;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德化县土坂村冠福工业园本公司董事会议室;
5、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方式。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150,464,7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09,260,000股)的36.77%。公司董事、监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候选人均列席了本次会议。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林志扬先生、郑学军先生、黄炳艺先生在本次会议上作《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对其在2011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发表相关独立意见的情况、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参加培训和学习情况等履职情况向股东大会进行了报告。
五、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批准《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4人,代表股份150,464,7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审议批准《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4人,代表股份150,464,7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3、审议批准《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4人,代表股份150,464,7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4、审议批准《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同意4人,代表股份150,464,7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4人,代表股份150,464,7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4人,代表股份150,464,7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2年度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4人,代表股份150,464,7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8、在关联股东林福椿先生、林文昌先生和林文智先生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137,341,562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人,代表股份13,123,142股,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9、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连文盼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4人,代表股份150,464,7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10、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泉州冠杰陶瓷有限公司在2012年为控股子公司福建冠林竹木家用品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4人,代表股份150,464,7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11、审议通过《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为:同意4人,代表股份150,464,7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