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46 证券简称:大元股份 编号:临-2012-16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正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4月26日以公告形式发出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2年5月22日上午10:00,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北辰时代大厦1406室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洪金益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会议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郑本席女士主持。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28,078,100股,占公司总股本(20000万股)的14.03905%。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刘颖律师、关军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经集中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以同意28,078,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审议通过了《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以同意28,078,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审议通过了《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以同意28,078,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审议通过了《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以同意28,00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72%;反对78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审议通过了《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报告及摘要》。
5、以同意28,00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72%;反对78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审议通过了《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以同意28,078,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审议通过了《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刘颖律师、关军律师出席了本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股东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票数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