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证券简称:酒鬼酒 证券代码:000799 公告编号:2012-22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2年5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出席会议的董事为:王新国先生、赵公微先生、夏心国先生、郑应南先生、熊福先生、王俊先生、郭国庆先生(独立董事)、付磊先生(独立董事)、张贵华先生(独立董事)。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发展需要,现将公司章程有关条款修改如下:
1、将公司《章程》第五条中的“公司住所:湖南省吉首市振武营”修改为“公司住所:湖南省吉首市峒河街道振武营村”。
2、将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中的“除经公司股东大会专门批准的投资和资金运用以外,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有权决定涉及金额在公司净资产百分之十以下(包括百分之十)的对外投资(含兼并、控股等资产重组项目)及其他资产处置项目,超过公司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对外投资(含兼并、控股等资产重组项目)及其他资产处置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经董事会决议通过预案后报股东大会批准”修改为“除经公司股东大会专门批准的投资和资金运用以外,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有权决定涉及金额在公司净资产百分之二十以下(包括百分之二十)的对外投资(含兼并、控股等资产重组项目)及其他资产处置项目,超过公司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重大对外投资(含兼并、控股等资产重组项目)及其他资产处置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经董事会决议通过预案后报股东大会批准”。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董事会刊载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章程(2012年5月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因公司发展需要,现将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如下:
1、将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二十三条之董事会议事范围之23.1(1)中的“除经公司股东大会专门批准的投资和资金运用以外,超过公司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对外投资(含兼并、控股等资产重组项目)及其他资产处置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经董事会决议通过预案后报股东大会批准”修改为“除经公司股东大会专门批准的投资和资金运用以外,超过公司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重大对外投资(含兼并、控股等资产重组项目)及其他资产处置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经董事会决议通过预案后报股东大会批准”。
2、将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二十三条之董事会议事范围之23.2(1)中的“除经公司股东大会专门批准的投资和资金运用以外,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有权决定涉及金额在公司净资产百分之十以下(包括百分之十)的对外投资(含兼并、控股等资产重组项目)及其他资产处置项目”修改为“除经公司股东大会专门批准的投资和资金运用以外,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有权决定涉及金额在公司净资产百分之二十以下(包括百分之二十)的对外投资(含兼并、控股等资产重组项目)及其他资产处置项目”。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董事会刊载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12年5月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2年6月7日召开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董事会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22日
证券简称:酒鬼酒 证券代码:000799 公告编号:2012-23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于2012年6月7日召开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规性、合法性: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于2012年5月22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相关信息同日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4、会议召开日期:2012年6月7日9时30分。
5、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吉首市振武营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三会议室。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6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 号 | 议案 | 关联股东 是否需回避表决 |
1 | 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否 |
2 | 公司《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否 |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及参加方法
(一)会议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加盖法人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00号华侨国际四楼酒鬼酒运营中心。
(三)会议登记时间:
2012年6月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四) 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88186030
传 真:0731-88186005
联 系 人:李文生、殷响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00号华侨国际四楼酒鬼酒运营中心。
邮政编码:410015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附件:授权委托书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22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意见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1 | 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2 | 公司《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2年 月 日
注:①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②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证券代码:000799 证券简称:酒鬼酒 公告编号:2012-24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大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5月22日,本公司接到第二大股东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减持股份的说明,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万股) | 比例 (%)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 集中竞价 交易 | 2012.5.11-2012.5.21 | 36.58 | 167.75 | 0.52 |
大宗交易 | 2012.5.11-2012.5.21 | 38.59 | 200 | 0.61 | |
其它方式 | |||||
本次减持 合计 | 2012.5.11-2012.5.21 | --- | 367.75 | 1.13 | |
累计减持 合计 | 2010.11.15-2012.5.21 | --- | 2817.83 | 8.67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 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 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788.12 | 2.43 | 420.37 | 1.2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788.12 | 2.43 | 420.37 | 1.2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没有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了其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三、备查文件
股东减持情况说明。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