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确认
首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
首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
2012-05-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秦菲菲 ○编辑 阮奇
⊙记者 秦菲菲 ○编辑 阮奇
为充分发挥电子商务产业聚集优势,促进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商务部日前下发通知,决定将北京市通州商务园等34家基地列为首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原则同意34个基地报送的《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工作方案》,并要求各地政府给予示范基地必要的政策支持。
记者了解到,首批示范基地还包括: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山西侯马经济开发区、内蒙古赤峰电子商务基地、沈阳浑南电子商务产业园、上海嘉定电子商务产业园、浙江金华市区电子商务产业基地等。
商务部要求,各地政府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条件,给予示范基地必要的政策支持。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与本地区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建立跨部门工作机制,共同推动示范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