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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年报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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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年报更正公告
    2012-05-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海润光伏 公告编号:临2012-045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年报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2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经事后核查,现对披露的部分内容予以补充。

    一、在年报“十、重要事项(五)报告期内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中,补充披露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原披露为: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类型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关联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宁夏阳光硅业有限公司其他关联人购买商品采购材料以签订购销合同时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市场价格4,077.063.25以市场价为基础定期结算
    江苏阳光璜塘热电有限公司其他关联人水电汽等其他公用事业费用(购买)采购蒸汽以签订购销合同时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市场价格364.79100以市场价为基础定期结算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关联人水电汽等其他公用事业费用(购买)采购水电以签订购销合同时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市场价格4,817.38100以市场价为基础定期结算
    江苏阳光新桥热电有限公司其他关联人水电汽等其他公用事业费用(购买)采购蒸汽以签订购销合同时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市场价格446.54100以市场价为基础定期结算
    江阴新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其他关联人购买商品污水处理以签订购销合同时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市场价格133.27100以市场价为基础定期结算
    江苏紫金丰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其他关联人购买商品工程安装以签订购销合同时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市场价格230 以市场价为基础定期结算
    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其他关联人接受劳务代为采购设备以签订购销合同时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市场价格5,530.79 以市场价为基础定期结算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关联人接受劳务租赁宿舍以签订购销合同时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市场价格84.66 以市场价为基础定期结算
    Schott Solar AG其他关联人销售商品销售电池组件以签订购销合同时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市场价格115,332.1327.70以市场价为基础定期结算
    Schott Solar CR其他关联人销售商品销售电池组件以签订购销合同时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市场价格20,878.215.02以市场价为基础定期结算
    Schott Solar Wafer GmbH其他关联人购买商品采购材料以签订购销合同时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市场价格7,663.49100以市场价为基础定期结算

    现更正为: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类型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关联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宁夏阳光硅业有限公司其他关联人购买商品采购材料以签订购销合同时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市场价格4,077.063.25以市场价为基础定期结算
    江苏阳光璜塘热电有限公司其他关联人水电汽等其他公用事业费用(购买)采购蒸汽以签订购销合同时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市场价格364.79100以市场价为基础定期结算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关联人水电汽等其他公用事业费用(购买)采购水电以签订购销合同时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市场价格4,817.38100以市场价为基础定期结算
    江苏阳光新桥热电有限公司其他关联人水电汽等其他公用事业费用(购买)采购蒸汽以签订购销合同时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市场价格446.54100以市场价为基础定期结算
    江阴新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其他关联人购买商品污水处理以签订购销合同时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市场价格133.27100以市场价为基础定期结算
    江苏紫金丰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其他关联人购买商品工程安装以签订购销合同时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市场价格230 以市场价为基础定期结算
    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其他关联人接受劳务代为采购设备以签订购销合同时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市场价格5,530.79 以市场价为基础定期结算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关联人接受劳务租赁宿舍以签订购销合同时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市场价格84.66 以市场价为基础定期结算
    Schott Solar AG其他关联人销售商品销售电池组件以签订购销合同时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市场价格115,332.1327.70以市场价为基础定期结算
    Schott Solar CR其他关联人销售商品销售电池组件以签订购销合同时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市场价格20,878.215.02以市场价为基础定期结算
    Schott Solar Wafer GmbH其他关联人购买商品采购材料以签订购销合同时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市场价格7,663.49100以市场价为基础定期结算
    江苏佳宇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关联人购买商品采购切割液以签订购销合同时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市场价格1,379.6410.10以市场价为基础定期结算
    江苏佳宇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关联人购买商品委托加工切割液、碳化硅以签订购销合同时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市场价格1,222.068.95以市场价为基础定期结算
    江苏佳宇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关联人销售商品销售废砂以签订购销合同时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市场价格1,177.7899.34以市场价为基础定期结算

    二、在年报“十、重要事项(五)报告期内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3、关联债权债务往来”中,补充披露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原披露为: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关系向关联方提供资金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发生额余额发生额余额
    Schott Solar AG其他关联人115,332.133,177.47112,146.990
    Schott Solar CR其他关联人20,878.2115,004.856,017.560
    Schott Solar AG其他关联人79.0369.499.530
    Schott Solar Wafer GmbH其他关联人5,245.3107,663.492,418.18
    江苏紫金丰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其他关联人270.000230.0040.00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关联人4,805.4804,817.38369.31
    江苏阳光新桥热电有限公司其他关联人499.250446.5453.42
    宁夏阳光硅业有限公司其他关联人4,077.0604,077.060
    江阴新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其他关联人98.510133.2734.76
    江苏阳光璜塘热电有限公司其他关联人423.400364.7953.00
    YANG HUAI JIN参股股东0009.31
    WU TING TING参股子公司0000.71
    江阴瑞德贸易有限公司其他关联人35,800.00 45,568.8313,773.50
    合计187,508.3818,251.81181,475.4416,752.19
    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元)0.00
    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余额(元)0.00
    关联债权债务形成原因主要是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
    关联债权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现更正为: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关系向关联方提供资金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发生额余额发生额余额
    Schott Solar AG其他关联人115,332.133,177.47112,146.990
    Schott Solar CR其他关联人20,878.2115,004.856,017.560
    Schott Solar AG其他关联人79.0369.499.530
    Schott Solar Wafer GmbH其他关联人5,245.3107,663.492,418.18
    江苏紫金丰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其他关联人270.000230.0040.00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关联人4,805.4804,817.38369.31
    江苏阳光新桥热电有限公司其他关联人499.250446.5453.42
    宁夏阳光硅业有限公司其他关联人4,077.0604,077.060
    江阴新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其他关联人98.510133.2734.76
    江苏阳光璜塘热电有限公司其他关联人423.400364.7953.00
    YANG HUAI JIN参股股东0009.31
    WU TING TING参股子公司0000.71
    江阴瑞德贸易有限公司其他关联人35,800.00045,568.8313,773.50
    江苏佳宇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关联人1,177.7802,601.7084.88
    合计188,686.1618,251.81184,077.1416,837.07
    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元)0.00
    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余额(元)0.00
    关联债权债务形成原因主要是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
    关联债权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三、在年报“十一、 财务会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 六、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三) 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情况”中,补充披露关联方。

    原披露为:

    关联方名称与本公司关系
    任向东本公司董事长
    任中秋本公司董事长的父亲
    江阴九润管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润管业)本公司股东
    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宁夏阳光硅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硅业)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江苏阳光璜塘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璜塘热电)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江苏阳光新桥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桥热电)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股份)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江阴新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污水处理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参股的企业
    江苏紫金丰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丰业)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江阴瑞德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德贸易)江阴鑫辉的股东
    Schott Solar AG肖特海润的股东
    Schott Solar CR肖特海润股东控制的企业
    Schott Solar Wafer GmbH(以下简称Schott Wafer)肖特海润股东控制的企业

    现更正为:

    关联方名称与本公司关系
    任向东本公司董事长
    任中秋本公司董事长的父亲
    江阴九润管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润管业)本公司股东
    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宁夏阳光硅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硅业)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江苏阳光璜塘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璜塘热电)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江苏阳光新桥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桥热电)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股份)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江阴新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污水处理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参股的企业
    江苏紫金丰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丰业)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江阴瑞德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德贸易)江阴鑫辉的股东
    Schott Solar AG肖特海润的股东
    Schott Solar CR肖特海润股东控制的企业
    Schott Solar Wafer GmbH(以下简称Schott Wafer)肖特海润股东控制的企业
    江苏佳宇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宇资源)本公司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担任关键管理人员的企业

    四、在年报“十一、 财务会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 六、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四) 关联方交易”中,补充披露关联交易。

    原披露为:

    2、采购商品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

    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及决策程序2011年2010年
    金 额占同类交易比例金 额占同类交易比例
    阳光硅业采购

    材料

    以签订购销合同时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4,077.063.25%9,017.356.11%
    Schott Wafer采购

    材料

    以签订购销合同时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7,663.49100.00%0.000.00%
    璜塘热电采购

    蒸汽

    以签订购销合同时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364.79100.00%454.89100.00%
    阳光股份采购

    水电

    以签订购销合同时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4,817.38100.00%0.000.00%
    新桥热电采购

    蒸汽

    以签订购销合同时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446.54100.00%0.000.00%
    污水处理公司污水

    处理

    以签订购销合同时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133.27100.00%0.000.00%
    紫金丰业工程

    安装

    以签订购销合同时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230.000.000.00%

    4、 销售商品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

    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及决策程序2011年2010年
    金 额占同类交易比例金 额占同类交易比例
    Schott Solar AG销售电池组件以签订购销合同时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115,332.1327.70%0.000.00%
    Schott Solar CR销售电池组件以签订购销合同时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20,878.215.02%0.000.00%

    6、 关联方往来余额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2011.12.312010.12.31
    应收账款Schott Solar AG3,177.470.00
    应收账款Schott Solar CR15,004.850.00
    其他应收款Schott Solar AG69.490.00
    预付账款阳光硅业0.004,561.91
    预付账款紫金丰业40.00----
    应付账款阳光股份369.31357.42
    应付账款新桥热电53.4248.07
    应付账款污水处理公司34.760.00
    应付账款璜塘热电53.0064.19
    应付账款Schott Wafer2,418.180.00
    其他应付款阳光集团0.0038.83
    其他应付款瑞德贸易13,773.504,004.67
    其他应付款YANG HUAI JIN9.319.31
    其他应付款WU TING TING0.710.71

    现更正为:

    2、采购商品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

    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及决策程序2011年2010年
    金 额占同类交易比例金 额占同类交易比例
    阳光硅业采购

    材料

    以签订购销合同时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4,077.063.25%9,017.356.11%
    Schott Wafer采购

    材料

    以签订购销合同时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7,663.49100.00%0.000.00%
    璜塘热电采购

    蒸汽

    以签订购销合同时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364.79100.00%454.89100.00%
    阳光股份采购

    水电

    以签订购销合同时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4,817.38100.00%0.000.00%
    新桥热电采购

    蒸汽

    以签订购销合同时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446.54100.00%0.000.00%
    污水处理公司污水

    处理

    以签订购销合同时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133.27100.00%0.000.00%
    紫金丰业工程

    安装

    以签订购销合同时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230.000.000.00%
    佳宇资源采购

    切割液

    以签订购销合同时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1,379.6410.10%242.003.07%
    佳宇资源委托加工切割液、碳化硅以签订购销合同时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1,222.068.95%1,259.5115.96%

    4、 销售商品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

    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及决策程序2011年2010年
    金 额占同类交易比例金 额占同类交易比例
    Schott Solar AG销售电池组件以签订购销合同时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115,332.1327.70%0.000.00%
    Schott Solar CR销售电池组件以签订购销合同时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20,878.215.02%0.000.00%
    佳宇资源销售

    废砂

    以签订购销合同时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1,177.7899.34%0.000.00%

    6、 关联方往来余额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2011.12.312010.12.31
    应收账款Schott Solar AG3,177.470.00
    应收账款Schott Solar CR15,004.850.00
    其他应收款Schott Solar AG69.490.00
    预付账款阳光硅业0.004,561.91
    预付账款紫金丰业40.00----
    应付账款阳光股份369.31357.42
    应付账款新桥热电53.4248.07
    应付账款污水处理公司34.760.00
    应付账款璜塘热电53.0064.19
    应付账款Schott Wafer2,418.180.00
    应付账款佳宇资源84.88795.89
    其他应付款阳光集团0.0038.83
    其他应付款瑞德贸易13,773.504,004.67
    其他应付款YANG HUAI JIN9.319.31
    其他应付款WU TING TING0.710.71

    公司对因此给投资者和年报使用人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司会加强年报的编制工作,努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修订后的2011年年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 海润光伏 公告编号:临2012-046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二〇一二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2年5月1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于2012年5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任向东先生主持。会议经过讨论,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充公司与江苏佳宇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2010、2011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江苏佳宇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宇资源”)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冯国栋先生与本公司副总裁冯国梁先生为兄弟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佳宇资源与公司自2010年起发生的采购和销售业务已构成关联交易。

    2010年度,公司向佳宇资源采购切割液、委托加工切割液、碳化硅产生的关联采购交易金额为1,501.51万元,2010年末应付账款余额795.89万元,公司未向佳宇资源销售商品。

    2011年度,公司向佳宇资源采购切割液、委托加工切割液、碳化硅产生的关联采购交易金额为2,601.70万元,2011年末应付账款余额84.88万元,公司向佳宇资源销售废砂产生的关联销售交易金额为1,177.78万元。

    本议案详见2012年5月2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2-047。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充公司与江苏佳宇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拟与佳宇资源签订《2012年度日常交易框架协议》,预计2012年全年将与佳宇资源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约1,500万元,本公司委托其加工碳化硅、向其采购切割液。根据市场行情双方协商后确定价格。协议有效期限: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本议案详见2012年5月2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2-047。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拓展公司业务,公司原经营范围为“研究、开发、生产、加工单晶硅片、单晶硅棒;多晶硅锭、多晶硅片”,增加后经营范围为“研究、开发、生产、加工单晶硅片、单晶硅棒;多晶硅锭、多晶硅片;销售自产产品;从事单、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片、组件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具体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见2012年5月2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经营范围、<章程>等事项的工商变更及备案事宜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张晶晶办理公司经营范围、<章程>等事项的工商变更及备案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以公司部分自有机器设备与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公司与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将部分自有机器设备与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

    本议案详见2012年5月2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2-048。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阴鑫辉太阳能有限公司以其部分自有机器设备与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阴鑫辉太阳能有限公司与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将部分自有机器设备与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12,646.74万元。

    本议案详见2012年5月2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2-049。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会议决定于2012年6月11日召开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提交的有关议案。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2年6月11日上午9:00

    2、会议地点: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3、召集人: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2年6月6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 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2、 审议《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3、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经营范围、<章程>等事项的工商变更及备案事宜的议案》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股东可以到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登记,也可以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请注明证券部收,以2012年6月11日前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3、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徐霞客镇璜塘工业园区环镇北路178号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14407

    联 系 人:杨淼

    联系电话:0510-86530938

    传 真:0510-86530766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样式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资料后认为:

    一、《关于补充公司与江苏佳宇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2010、2011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补充公司与江苏佳宇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两项议案所提及的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和依据客观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资源,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董事会在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无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关于以公司部分自有机器设备与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阴鑫辉太阳能有限公司以其部分自有机器设备与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两项议案的内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融资租赁完成后,有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并为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独立董事:

    朱黎辉 洪冬平 沈国泉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 海润光伏 公告编号:临2012-047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与江苏佳宇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宇资源”)签订了《2012年度日常交易框架协议》。

    ●关联人回避事宜: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对公司影响:关联交易定价合理,未损害上市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利益。

    鉴于江苏佳宇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冯国栋先生与本公司副总裁冯国梁先生为兄弟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佳宇资源与本公司自2010年起已构成关联关系。

    一、过去24个月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2010、2011年度与佳宇资源的采购和销售业务:

    采购商品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

    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及决策程序2011年2010年
    金 额占同类交易比例金 额占同类交易比例
    佳宇资源采购切割液以签订购销合同时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1,379.6410.10%242.003.07%
    佳宇资源委托加工切割液、碳化硅以签订购销合同时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1,222.068.95%1,259.5115.96%

    销售商品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

    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及决策程序2011年2010年
    金 额占同类交易比例金 额占同类交易比例
    佳宇资源销售废砂以签订购销合同时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1,177.7899.34%----

    关联方往来余额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2011.12.312010.12.31
    应付账款佳宇资源84.88795.89

    二、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佳宇资源签订了《2012年度日常交易框架协议》,预计2012年全年将与佳宇资源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约1,500万元,其中公司委托其加工碳化硅交易额约300万元、向其采购切割液交易额约1,200万元,具体根据市场行情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协议有效期限: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三、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江苏佳宇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县金山镇金桥路(产业集聚区)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执照注册号:320721000018104
    法定代表人:刘来宝
    经营范围:太阳能硅片切割液、清洗剂、研磨液,太阳能硅片废砂浆回收液、磨料、助剂科技技术开发、生产、加工、销售;太阳能硅棒,太阳能电池片组件销售;单晶、多晶电池片销售;太阳能电池、太阳能切片生产、加工、销售。

    四、关联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1、签署方: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佳宇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2、定价依据:根据市场行情双方协商后确定

    3、合同期限: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4、交易总额:预计2012年全年将与佳宇资源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约1,500万元。

    五、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佳宇资源系国内专业从事光伏废砂浆回收再加工、销售等业务的公司,其废砂浆的回收加工能力和技术水平较高。2010年下半年开始,公司硅片产量增加较快,硅片制造过程中产生的废砂浆相应增加,超过了公司自身的废砂浆回收加工能力。因此,公司委托佳宇资源对部分废砂浆回收加工处理,并将回收加工过程中多余的废砂出售给佳宇资源获得一定收入。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资源,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12年5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公司与江苏佳宇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2010、2011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补充公司与江苏佳宇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这两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事前审阅并发表书面认可意见,同意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和依据客观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资源,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七、备查文件

    1、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5、《2012年度日常交易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海润光伏 公告编号:临2012-048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以部分自有机器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向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贸租赁”)融资人民币 3 亿元。

    ●外贸租赁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交易概述

    公司与外贸租赁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将多晶硅铸锭炉、软轴单晶炉、砂浆回收系统、切片机、日本多道线切割机、数控机床等以售后回租方式向外贸租赁融资人民币3 亿元,租赁期限为5年。并将与外贸租赁签署融资租赁的相关法律文件。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 1 号北京市西苑饭店 11 号楼

    法定代表人:丁建平

    注册资本: 人民币150,766.26万元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下列本外币业务:(一)融资租赁业务;(二)吸收股东1年期(含)以上定期存款;(三)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四)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五)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六)同业拆借;(七)向金融机构借款;(八)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九)经济咨询。

    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租赁物:多晶硅铸锭炉、软轴单晶炉、砂浆回收系统、切片机、日本多道线切割机、数控机床等。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资产价值:截止2012年3月31日,设备净值为30,038.90万元,经双方协商认定,租赁物置换价值为人民币3 亿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租赁物:公司净值为30038.90万元的自有机器设备。

    2、类别:固定资产

    3、融资金额:3亿元

    4、租赁方式:采取售后回租方式,即公司将上述租赁物转让给外贸租赁,同时再与其就该租赁物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期内公司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向外贸租赁支付租金。

    5、租赁期限:自外贸租赁支付购买租赁物件货款总额之日起("起租日")起5 年。

    6、租金支付方式:每季度支付,共20期。

    7、担保方式:公司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8、租赁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间设备所有权归外贸租赁所有;自租赁合同

    履行完毕之日起10日内,公司按名义货价支付款项后,租赁设备所有权归还公司。

    9、名义货价:租赁期满后,外贸租赁在确认公司已付清租金等全部款项后,本合同下的租赁物由公司按人民币1元的名义价收回。

    五、本次融资租赁目的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通过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利用公司现有设备进行融资,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 结构,盘活公司现有资产,缓解流动资金压力。

    六、备查文件

    1、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融资租赁合同》及附件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海润光伏 公告编号:临2012-049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阴鑫辉太阳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辉太阳能”)以其部分自有机器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向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租赁”)融资人民币12,646.74万元。

    ●中航租赁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交易概述

    鑫辉太阳能与中航租赁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约定鑫辉太阳能将制绒清洗设备、烧结炉、单线印刷线、硅片减反射膜制造设备、回探针电阻测量仪、等离子刻蚀机、寿命电阻率测试仪、激光椭扁仪、组件测试仪等以售后回租方式向中航租赁融资人民币12,646.74万元, 租赁期限为5年。并将与中航租赁签署融资租赁的相关法律文件。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浦东新区南泉路1261号

    法定代表人:张予安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000万元

    经营范围:飞机、发动机、机载设备及地面设备、机电类与运输设备类资产的融资租赁及经营性租赁,租赁资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系统集成,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展览,实业投资(除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

    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租赁物:制绒清洗设备、烧结炉、单线印刷线、硅片减反射膜制造设备、回探针电阻测量仪、等离子刻蚀机、寿命电阻率测试仪、激光椭扁仪、组件测试仪等。

    2、类别: 固定资产

    3、权属:江阴鑫辉太阳能有限公司

    4、资产价值:截止2012年5月31日,设备净值为12,646.74万元,经双方协商认定,租赁物置换价值为人民币12,646.74万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融资租赁金额为人民币12,646.74万元,主要条款如下:

    1、租赁物:制绒清洗设备、烧结炉、单线印刷线、硅片减反射膜制造设备、回探针电阻测量仪、等离子刻蚀机、寿命电阻率测试仪、激光椭扁仪、组件测试仪等。

    2、类别: 固定资产

    3、融资金额:12,646.74万元。

    4、租赁方式:采取售后回租方式,即鑫辉太阳能将上述租赁物转让给中航租赁,同时再与其就该租赁物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期内鑫辉太阳能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中航租赁支付租金。

    5、租赁期限:中航租赁按照《转让合同》的约定向公司支付第一笔转让价款("起租日")起5 年。

    6、租金及支付方式:每季度支付,共20期。

    7、担保方式:公司为鑫辉太阳能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8、租赁设备所有权:租赁期间设备所有权归中航租赁所有;自租赁合同

    履行完毕之日起,鑫辉太阳能按名义货价支付款项后,租赁设备所有权归还鑫辉太阳能。

    9、名义货价:租赁期满后,中航租赁在确认鑫辉太阳能已付清租金等全部款项后,本合同下的租赁物由公司控股子公司鑫辉太阳能按人民币1 万元的名义价收回。

    五、本次融资租赁目的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通过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利用公司控股子公司现有设备进行融资,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盘活公司现有资产,缓解流动资金压力。

    六、备查文件

    1、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融资租赁合同》及附件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401 股票简称: ST申龙 编号:临2012-050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2年5月1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于2012年5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宇峰先生主持。会议经过讨论,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充公司与江苏佳宇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2010、2011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江苏佳宇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宇资源”)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冯国栋先生与本公司副总裁冯国梁先生为兄弟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佳宇资源与公司自2010年起发生的采购和销售业务已构成关联交易。

    2010年度,公司向佳宇资源采购切割液、委托加工切割液、碳化硅产生的关联采购交易金额为1,501.51万元,2010年末应付账款余额795.89万元,公司未向佳宇资源销售商品。

    2011年度,公司向佳宇资源采购切割液、委托加工切割液、碳化硅产生的关联采购交易金额为2,601.70万元,2011年末应付账款余额84.88万元,公司向佳宇资源销售废砂产生的关联销售交易金额为1,177.78万元。

    本议案详见2012年5月2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2-047。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充公司与江苏佳宇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拟与佳宇资源签订《2012年度日常交易框架协议》,预计2012年全年将与佳宇资源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约1,500万元,本公司委托其加工碳化硅、向其采购切割液。根据市场行情双方协商后确定价格。协议有效期限: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本议案详见2012年5月2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2-047。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拓展公司业务,公司原经营范围为“研究、开发、生产、加工单晶硅片、单晶硅棒;多晶硅锭、多晶硅片”,增加后经营范围为“研究、开发、生产、加工单晶硅片、单晶硅棒;多晶硅锭、多晶硅片;销售自产产品;从事单、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片、组件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具体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见2012年5月2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