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31版)
4)流动性管理:本基金会紧密关注申购/赎回现金流情况、季节性资金流动、日历效应等,建立组合流动性预警指标,实现对基金资产的结构化管理,以确保基金资产的整体变现能力。
随着国内债券市场的深入发展和结构性变迁,更多债券新品种和交易形式将增加债券投资盈利模式,本基金会密切跟踪市场动态变化,选择合适的介入机会谋求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投资回报。
(五)业绩比较基准
富时中国A全指×80%+同业存款利率×20%。
富时中国A全指以沪深两市上市的A股股票为选样基础,根据流动性标准、可投资标准、以及受影响的股票标准进行初步筛选,形成合格样本股集合;在合格样本股集合上,按照总市值排序,选取累积市值前95%的公司形成最终指数样本股集合;按照可投资股本进行加权形成最终指数。作为衡量股市走向的基准,新华富时A全指能够比较全面的反映国内A股市场的总体趋势。由于本基金贯彻由下而上、精选个股的投资策略,力求在全市场优选品种,构建相对均衡的风格类资产组合,同时根据本基金防御性资产的配置特征,选择上述业绩比较基准可以比较客观的反映本基金投资运作水平,并如实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市场中出现更具有代表性的业绩比较基准,或者更科学的复合指数权重比例,本基金将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予以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需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基金产品。
(七)投资风险管理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本基金风险管理的最高准则。本基金将在总结、借鉴公司旗下已有两只开放式基金风险管理成熟经验基础上,采用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风险监控与绩效评估体系,建立针对本基金特点的风险管理模式,在组合构建、投资运作以及绩效评估等各环节全面贯彻风险管理机制。
1、监控多重因子,实现对跟踪误差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
本基金追求超越业绩基准的相对收益,衡量投资组合相对于业绩基准风险的有效指标正是跟踪误差(Tracking Error)。跟踪误差可明确衡量基金管理人主动操作风险,本基金将适时监控与修正跟踪误差来控制运作风险,追求较长期而稳定的获利机会(Better Risk & Return Prof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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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影响跟踪误差的多重元素,本基金将对投资组合进行前瞻性风险配置,根据预设的风险目标构建效率组合。投资团队对本基金投资组合进行定期系统性审查,结合跟踪误差变化,及时评估资产配置等策略,必要时进行适度调整,以达到风险控制的标准。
2、考察跟踪误差边际贡献实现风险控制
由于跟踪误差是投资组合与基准指数报酬差异率的标准差,是由多个偏离基准指数的操作策略所构成,因此通过考察跟踪误差边际贡献(Marginal Contribution) ,可了解投资组合内容每一微小之变动对跟踪误差的影响,以此作为基金管理人进行投资决策的参考依据。
基金管理人将掌握每一投资决策所产生之跟踪误差的边际贡献,作好投资组合风险控制工作,力求跟踪误差不会过于偏离预设目标。此外,跟踪误差的边际贡献也有助于基金管理人进行投资组合跟踪误差的修正。如果跟踪误差超出预设风险区域,本基金将根据风险归因分析对边际风险贡献率最大的个股进行调整,适时控制跟踪误差,保证投资组合所承担的风险程度符合既定目标。
(八)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该证券的10%;
(3)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总资产的60-95%,其它为5-40%;
(4)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融入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5)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6)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7)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对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1)—(4)项规定的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九)基金的融资
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
(十)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的原则及方法
1、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2、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3、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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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12年3月31日,上投摩根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资产净值为3,335,938,801.80元,基金份额净值为2.1879元,累计基金份额净值为4.1079元。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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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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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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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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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宝安,股票代码:000009)于2011年6月15日公告其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11]142号)和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关于对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意见》(深证局公司字[2011]54号),认定中国宝安在信息披露和投资者接待方面存在违规行为,并对中国宝安和贺德华等两名责任人员分别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2012年2月28日,中国宝安公告,公司于2012年2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258 号),通知称:“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进行立案稽查,请予以配合。”
本基金投资的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五粮液,股票代码:000858)于2011年5月28日公告其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1]17 号),认定五粮液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并对五粮液及唐桥等八名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对上述股票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在投资上述股票前严格执行了对上述上市公司的调研、内部研究推荐、投资计划审批等相关投资决策流程。上述股票根据股票池审批流程进入本基金备选库,由研究员跟踪并分析。上述事件发生后,本基金管理人对上述上市公司进行了进一步了解和分析,认为上述事项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的实质性影响,因此,没有改变本基金管理人对上述上市公司的投资判断。
其余八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项目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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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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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截至2012年3月31日止持有的因公布的重大事项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被暂时停牌的股票,该类股票将在所公布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后,经交易所批准复牌。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其他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7)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六、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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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费用概览
(一)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3、基金运作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管理费率为1.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托管费率为0.2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1、中3)到8)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4、不列入基金运作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基金收取认购费的,可以从认购费中列支。
5、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6、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主要包括基金的申购费、赎回费、转换费等,上述费用具体的费率、计算公式、收取使用方式等内容请参见本招募说明书 “第七章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
八、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说明
本基金于2005年10月11日成立,至2012年4月10日运作满六年半。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结合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对2011年11月24日公告的《上投摩根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中,更新内容截止日为2012年4月10日,基金投资组合及基金业绩的数据截止日为2012年3月31日。
2、在“二、释义”中,更新了“销售办法”的定义。
3、在“三、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人概况”中,变更了基金管理人外方股东的中文名称。
4、在“三、基金管理人”的“主要人员情况”中,对副总经理、监事及投资决策委员会等信息进行了更新。
5、在“四、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业务经营情况进行了更新。
6、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增加并更新了代销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信息。
7、在“八、基金的投资”的“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中,根据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更新了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8、在“九、基金的业绩”中,根据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对本基金成立以来的业绩进行了说明。
9、在“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中,更新了托管人的法定代表人。
10、在“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本期无需要披露的重大事项。
2012年5月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2,878,019,532.82 | 85.52 |
其中:股票 | 2,878,019,532.82 | 85.52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97,648,000.00 | 2.90 |
其中:债券 | 97,648,000.00 | 2.90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189,400,604.10 | 5.63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196,489,957.44 | 5.84 |
6 | 其他各项资产 | 3,953,992.15 | 0.12 |
7 | 合计 | 3,365,512,086.51 | 100.00 |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 | - |
B | 采掘业 | 126,139,763.26 | 3.78 |
C | 制造业 | 1,332,210,579.01 | 39.94 |
C0 | 食品、饮料 | 176,235,789.74 | 5.28 |
C1 | 纺织、服装、皮毛 | 24,810,484.00 | 0.74 |
C2 | 木材、家具 | - | - |
C3 | 造纸、印刷 | - | - |
C4 |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 119,556,660.28 | 3.58 |
C5 | 电子 | 231,752,877.90 | 6.95 |
C6 | 金属、非金属 | 140,448,321.96 | 4.21 |
C7 | 机械、设备、仪表 | 412,849,206.65 | 12.38 |
C8 | 医药、生物制品 | 226,557,238.48 | 6.79 |
C99 | 其他制造业 | - | - |
D |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120,740,034.04 | 3.62 |
E | 建筑业 | 137,157,764.00 | 4.11 |
F | 交通运输、仓储业 | 2,830,000.00 | 0.08 |
G | 信息技术业 | 118,427,437.03 | 3.55 |
H | 批发和零售贸易 | 323,728,177.04 | 9.70 |
I | 金融、保险业 | 344,856,669.48 | 10.34 |
J | 房地产业 | 112,958,565.22 | 3.39 |
K | 社会服务业 | 92,902,420.47 | 2.78 |
L | 传播与文化产业 | 15,823,219.89 | 0.47 |
M | 综合类 | 150,244,903.38 | 4.50 |
合计 | 2,878,019,532.82 | 86.27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02179 | 中航光电 | 12,282,065 | 186,441,746.70 | 5.59 |
2 | 601669 | 中国水电 | 29,742,800 | 122,837,764.00 | 3.68 |
3 | 000009 | 中国宝安 | 10,499,846 | 106,468,438.44 | 3.19 |
4 | 000400 | 许继电气 | 6,378,100 | 103,899,249.00 | 3.11 |
5 | 601169 | 北京银行 | 9,999,956 | 98,199,567.92 | 2.94 |
6 | 601010 | 文峰股份 | 5,876,336 | 88,556,383.52 | 2.65 |
7 | 002024 | 苏宁电器 | 8,999,859 | 87,748,625.25 | 2.63 |
8 | 000858 | 五粮液 | 2,616,599 | 85,929,111.16 | 2.58 |
9 | 600038 | 哈飞股份 | 4,530,649 | 79,422,276.97 | 2.38 |
10 | 000069 | 华侨城A | 10,999,697 | 77,107,875.97 | 2.31 |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 | - |
2 | 央行票据 | 96,710,000.00 | 2.90 |
3 | 金融债券 | - |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 - | |
4 | 企业债券 | - | -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 - |
6 | 中期票据 | - | - |
7 | 可转债 | 938,000.00 | 0.03 |
8 | 其他 | - | - |
9 | 合计 | 97,648,000.00 | 2.93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101088 | 11央行票据88 | 500,000 | 48,365,000.00 | 1.45 |
2 | 1101086 | 11央行票据86 | 500,000 | 48,345,000.00 | 1.45 |
3 | 110019 | 恒丰转债 | 9,380 | 938,000.00 | 0.03 |
4 | - | - | - | - | - |
5 | - | - | - | - | - |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2,243,232.65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1,424,052.57 |
5 | 应收申购款 | 286,706.93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3,953,992.15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
1 | 600038 | 哈飞股份 | 79,422,276.97 | 2.38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
阶段 | 净值增长率①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2005/10/11-2005/12/31 | 2.02% | 0.0035 | 0.47% | 0.0075 | 1.55% | -0.0040 |
2006/01/01-2006/12/31 | 173.01% | 0.0127 | 93.74% | 0.0112 | 79.27% | 0.0015 |
2007/01/01-2007/12/31 | 139.91% | 0.0183 | 128.99% | 0.0184 | 10.92% | -0.0001 |
2008/01/01-2008/12/31 | -46.62% | 0.0212 | -51.43% | 0.0245 | 4.81% | -0.0033 |
2009/01/01-2009/12/31 | 57.57% | 1.53% | 81.42% | 1.64% | -23.85% | -0.11% |
2010/01/01-2010/12/31 | -6.51% | 1.39% | -3.75% | 1.25% | -2.76% | 0.14% |
2011/01/01-2011/12/31 | -28.71% | 1.20% | -22.70% | 1.08% | -6.01% | 0.12% |
2012/01/01-2012/03/31 | -2.62% | 1.47% | 3.61% | 1.31% | -6.23% | 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