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及完成情况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263 股票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2-26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及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2年5月2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收盘后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大东南集团")的通知,大东南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增持了本公司的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增持人: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
2、增持目的及计划: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计划在首次增持之日起12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增持下限不低于公司总股本0.96%的股份,上限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的股份。
3、增持方式: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4、本次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2012年5月23日,大东南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以6.65元的平均价格增持公司股份5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3%。
5、累计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公司控股股东大东南集团和浙江大东南集团诸暨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诸暨贸易”)、黄水寿先生、黄飞刚先生为一致行动人。
(1)大东南集团原直接持有公司218,688,503股(均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24%;大东南集团通过诸暨贸易间接持有公司17,457,534股(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9%;该公司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数为236,146,03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13%;
(2)2012年5月3日、2012年5月23日,大东南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分别增持公司股份580万股、500万股,共计增持1,08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9%。截止2012年5月23日,大东南集团共持有本公司股份229,488,50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03%;诸暨贸易仍持有公司17,457,534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89%,即本次增持后大东南及诸暨贸易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40.92%。控股股东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6、增持完成情况:
大东南集团拟在1年内增持下限不低于公司总股本0.96%的股份,上限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的股份,现已完成本次的增持计划。大东南集团的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7、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大东南集团增持公司股份情况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大东南集团为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备增持大东南股份的主体资格;大东南集团本次增持行为合法有效;根据《收购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大东南集团可以免于提出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大东南集团已经履行了《收购办法》规定的其应当履行的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大东南集团在本次增持过程中不存在重大证券违法行为。
8、其它事项:
大东南集团承诺:在增持公司股份完成后法定期限内,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窗口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