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公布
《开放式基金业务数据交换协议》
《开放式基金业务数据交换协议》
2012-05-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孙霖 ○编辑 宋薇萍
日前,证监会公布了金融行业推荐性标准——《开放式基金业务数据交换协议》(JR/T 0017-2012)。
该标准为《开放式基金业务数据交换协议》(JR/T0017-2004)的修订版本,与原文相比,新标准主要进行了扩展数据索引文件名、增加部分交易类汇总数据和参数类汇总数据等技术变化。该标准由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证券分技术委员会提出,由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起草单位包括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及信息中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和招商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