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22 股票简称:太龙药业 编号:临2012-14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2年5月25下午13时30分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0人,代表公司股份131,498,90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12,398,386股的 31.89%,其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股份130,814,80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12,398,386股的31.7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684,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7%。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副董事长李景亮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131,008,7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反对股份18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弃权股份30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
2、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131,008,7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反对股份18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弃权股份30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
3、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131,024,4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反对股份18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弃权股份28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 %。
4、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131,008,7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反对股份18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弃权股份30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
5、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131,008,7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反对股份18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弃权股份30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131,008,7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反对股份18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弃权股份30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
7、审议通过了《与郑州四维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131,008,7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反对股份32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 %;弃权股份16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
8、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131,008,7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反对股份18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弃权股份30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131,008,7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反对股份31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弃权股份17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
10、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131,008,7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反对股份37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弃权股份11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131,008,7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反对股份37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弃权股份11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 %。
(3)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131,008,7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反对股份37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弃权股份11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 %。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131,008,7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反对股份37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弃权股份11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 %。
(5)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131,008,7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反对股份37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弃权股份11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 %。
(6)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131,008,7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反对股份37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弃权股份11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 %。
(7)募集资金投向;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131,008,7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反对股份37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弃权股份11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 %。
(8)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131,008,7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反对股份37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弃权股份11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 %。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131,008,7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反对股份37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弃权股份11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 %。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131,008,7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反对股份37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弃权股份11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 %。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131,008,7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反对股份31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弃权股份17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131,008,7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反对股份31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弃权股份17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131,008,7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反对股份31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弃权股份17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律师高恰、朱蕾出席,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交易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决议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