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603 股票简称:*ST兴业 编号:2012-032
上海兴业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兴业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1年11月24日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暨停牌公告》,公司拟向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洲集团”)及相关各方定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该事项对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1年11月24日起连续停牌。之后本公司每周一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基本情况
为解决公司缺乏主营业务、因历史原因债务缠身以及仅靠向大股东借款维持经营的实际困难,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铁铭先生及大股东大洲集团自2009年入主上市公司以后,一方面继续加大债权债务清理工作力度,另一方面努力推进公司的资产重组和战略转型。
为建立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恢复其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有效维护公司的上市地位,最大限度地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大洲集团筹划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系拟由公司向大洲集团及相关第三方发行股份购买大洲集团和相关第三方共同拥有的新疆某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二、公司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自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本公司、大洲集团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有序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各项准备工作。本公司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律师等中介机构开展对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并认真按照有关要求,在停牌期间每周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停牌以来,经过紧张、有序和积极的努力,相关中介机构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资产进行了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必备工作。同时,公司与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政策法规进行深入研究探讨,并积极向相关监管部门进行政策咨询,期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得以顺利实施。
三、中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近日,公司在向相关监管部门进一步政策咨询后明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条件还不成熟,经公司审慎考虑,决定中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四、公司后续将采取的工作措施
为尊重和保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稳定,避免公司股票退市风险,公司将认真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及最新政策导向,积极寻求化解危机的各种可行方案,以推动上市公司转型发展,努力使上市公司获得新生。
五、复牌安排
本公司股票将于2012年5月28日复牌。
六、承诺
本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或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因政策变化因素未能如愿实施以及本次股票停牌期间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遗憾。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兴业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