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贷款到期收回的公告
关于委托贷款到期收回的公告
2012-05-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07 证券简称:金陵饭店 公告编号:临2012-011号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贷款到期收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5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河西支行向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20,000万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用于中南建设的经营资金周转。本次委托贷款年利率为12%,按季度支付利息,委托贷款期限为一年。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11年5月27日披露的临2011-005号公告。
截至2012年5月25日,本公司已如期收回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归还的委托贷款本金20,000万元及相应利息。
特此公告。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