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1:艺术资产
  • T2:艺术资产
  • T3:艺术资产
  • T5:艺术资产
  • T6:艺术资产
  • T7:艺术资产
  • T8:艺术资产
  • 税“袭”中国艺术市场
  • 相关链接
  • 减税是大势所趋
  •  
    2012年6月3日   按日期查找
    T5版:艺术资产 上一版  下一版
     
     
     
       | T5版:艺术资产
    税“袭”中国艺术市场
    相关链接
    减税是大势所趋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相关链接
    2012-06-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相关链接

      艺术品在我国被列为进口商品的第21类,与奢侈品同类。与我国签订优惠贸易协定的国家,艺术品原作的进口税率为12%(现降为6%),复制品的税率为14%,没有与我国签订优惠贸易协定的国家,艺术品进口关税为50%。在实际情况中,6%的关税、17%的增值税(或营业税)和12%的消费税(并非所有艺术品都需要缴纳)等多种税费一经累计,就会使得艺术品进口的综合税率将超过30%。但在欧洲,为了鼓励通过市场交易进行的艺术品收藏,艺术品买卖通常实行的是低税率。如德国画廊的营业税税率是7%,法国艺术品的销售税是5.5%,都低于其他类别商品的税率。

      以降价后的艺术品进口关税最低6%计算,假设一件1万美元的油画运抵上海,运费为1000美元,保险费为100美元,海关核定的货物完税价格( 即CIF价) 为上述三者相加之和,即11100美元,折合人民币约69930元,进口关税为69930×6%=4195.8元。另外,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艺术品还需缴纳17%的增值税。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进口关税+CIF)/1-消费税税率(艺术品进口不涉及消费税,该项为0),那么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为(4195.8元+69930元)/1=74125.8元。以该数字为基础,应纳增值税额=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17%,即74125.8元×17%=12601.386元。应纳增值税额与进口关税之和,即12601.386元+4195.8 元=16797.18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