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基金在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开办定期定额
赎回业务的公告
关于交银施罗德全球自然资源证券
投资基金在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开办定期定额
赎回业务的公告
为了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需求,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2年6月8日起,通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开办交银施罗德全球自然资源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交银资源”)的定期定额赎回业务。现就该业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农业银行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业务基本规则》,定期定额赎回业务是指投资人可以委托中国农业银行按每月固定时间从指定的基金账户代投资人赎回固定份额基金。定期定额赎回业务并不对基金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构成影响,投资人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赎回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此次在中国农业银行开通的定期定额赎回业务适用于投资人办理交银资源(基金代码:519709)的赎回业务。
一、适用投资人范围
本基金的定期定额赎回业务适用于符合《交银施罗德全球自然资源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规定的所有投资人。
二、办理场所
自2012年6月8日起,投资人可到中国农业银行代销本基金的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赎回业务。
三、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本业务的投资人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中国农业银行的有关规定。
2、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中国农业银行各营业网点申请办理本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中国农业银行的规定。
四、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基金日常赎回业务受理时间相同,为开放日的9:30—15:00。
五、赎回费率的说明
本业务的赎回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赎回费率和计费方式相同。
六、定期赎回份额
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赎回业务时,投资人可与中国农业银行约定每月固定赎回份额,每月赎回份额不低于100份(含100份)。
七、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赎回日即为基金赎回申请日,并以该工作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赎回金额。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2工作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3工作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注册登记机构及其相关销售机构在T+10个工作日(包括该日)内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八、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合同》已于2012年5月22日正式生效。根据本公司2012年6月5日发布的《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全球自然资源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并参与部分代销机构前端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和《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全球自然资源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参与部分代销机构该业务前端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本基金自2012年6月8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投资人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赎回业务,相关流程和业务规则遵循中国农业银行的有关规定。详情请咨询当地中国农业银行的代销网点或中国农业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99)。
九、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
1、本公司网址:www.jyfund.com,www.jysld.com,www.bocomschroder.com
2、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3、本公司客户服务邮箱:services@jysld.com
4、中国农业银行网址:www.abchina.com
5、中国农业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99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六月五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交银施罗德全球自然资源证券
投资基金开放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
参与部分代销机构该业务前端申购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6月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交银施罗德全球自然资源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交银全球资源股票(QDII) |
基金主代码 | 519709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2年5月22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依据 | 《交银施罗德全球自然资源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交银施罗德全球自然资源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 2012年6月8日 |
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是指投资人可通过向相关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指定的销售机构在投资人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扣款并于每期约定的申购日提交基金的申购申请。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并不构成对基金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影响,投资人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本基金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为下午3点以前。由于各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该业务的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人应以各销售机构公告的时间为准。
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3.1. 申请方式
3.1.1 凡申请办理本计划的投资人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1.2 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销售机构下属各代销网点柜台申请办理本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3.2 申购日期
投资人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申购日期,若遇非工作日则实际申购申请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若出现顺延导致跨月申购的情形则遵循销售机构相关的业务规则进行处理),申购以实际提交申购申请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3 扣款金额
投资人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本基金管理人及销售机构关于每月扣款金额下限的规定以相关业务公告为准。通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月扣款金额最低不少于人民币100元(含100元),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以下简称“e网行”)及其他销售机构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月扣款金额最低不少于人民币200元(含200元),扣款金额最小单位可保留到分。若代销机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规则规定的每月固定扣款金额的最低限额高于200元,则投资人在相应代销机构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时,以该代销机构规定的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最低限额为准。本计划不受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持有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以下简称“农行卡”)、中国民生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民生卡”)或通联通道借记卡包含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工行卡”)、中国光大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光大卡”)、平安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平安卡”)的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e网行办理本基金的网上直销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享受前端申购费率优惠,统一申购优惠费率为申购金额的0.6%。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e网行定期定额申购本基金的单笔申购金额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元(含200元),不受网上直销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通过农行卡进行网上申购的最高限额为单笔200万元(不含200万元),但不受日交易金额的限制。通过民生卡进行网上申购的最高申购限额为单笔200万元(不含200万元),每日累计认(申)购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基金的最高限额为5000万元(含5000万元)。通过通联通道借记卡进行网上申购的交易金额限额以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为准或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56
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网址:www.allinpay.com。
本公司可根据有关规定对上述金额限制进行调整,并进行公告。
3.4 扣款方式
3.4.1 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人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提交申购申请。具体扣款方式遵循销售机构相关的业务规则,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提交申购申请,若出现顺延导致跨月申购的情形则遵循销售机构相关的业务规则进行处理;
3.4.2 投资人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账户;
3.4.3 投资人扣款账户余额不足会导致当月申购不成功,请投资人于每月申购日前在账户内按约定存足资金,以保证业务申请的成功受理。
3.5 申购费率
3.5.1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相同。
3.5.2 持农行卡、民生卡、工行卡、光大卡或平安卡的投资人通过本公司e网行办理网上直销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享受前端基金份额申购费率优惠,统一申购优惠费率均为申购金额的0.6%。
3.5.3 本公司可根据有关规定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届时将另行公告。
3.5.4 其它销售机构关于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费率优惠活动以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和公告为准。
3.6 交易确认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以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2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人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 T+3工作日,投资人可于T+3工作日(含该日)起查询申购确认情况,并可以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3.7 变更和终止
3.7.1 投资人变更每期扣款金额、申购日、扣款账户等,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事宜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7.2 投资人终止本定期定额投资计划,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事宜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7.3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8 业务咨询
投资人可拨打本公司或各代销机构的电话、登录本公司网站或至代销机构下属各代销网点进行咨询。
4. 基金销售机构
4.1 场外销售机构
4.1.1 直销机构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4.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述代销机构系指已代销本基金且开通本次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机构。代销机构或网点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详见《交银施罗德全球自然资源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其他有关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将适时增加或调整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并及时公告。
4.2 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目前暂不开通场内销售业务,日后开通具体时间本基金管理人将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5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2年6月8日始,本基金管理人已在每个开放日(T日)后2个工作日(T+2日)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分别披露开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人留意。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重要提示
1、本基金于2012年6月5日发布公告,自2012年6月8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有关详情请查阅相关公告。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办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2年3月30日《中国证券报》、2012年4月5日《上海证券报》和2012年4月6日《证券时报》上的《交银施罗德全球自然资源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2、本公司已开通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前端519688;后端519689)、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级519588;B级519589)、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前端519690;后端519691)、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前端519692;后端519693)、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前端519694;后端:519695)、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基金份额519680;B类基金份额519681;C类基金份额519682)、交银施罗德环球精选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696)、交银施罗德先锋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前端519698;后端519699)、交银施罗德上证180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前端519686;后端519687)、交银施罗德主题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前端519700;后端519701)、交银施罗德趋势优先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前端519702;后端519703)、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前端519704;后端519705)、交银施罗德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基金份额519683;B类基金份额519684;C类基金份额519685)、交银施罗德深证30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前端519706;后端519707)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同时于2012年6月5日发布公告,自2012年6月8日起开通交银全球资源股票(QDII)(基金代码:519709)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公司今后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该业务。
3、持有农行卡、民生卡、工行卡、光大卡或平安卡的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e网行”办理网上直销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享受前端基金份额申购费率优惠。业务办理详情请参阅本公司2008年12月12日发布的《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通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网上直销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2010年3月26日发布的《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通中国民生银行借记卡网上直销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调整网上直销申购限额的公告》、2011年5月25日发布的《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通基金网上直销通联支付业务的公告》以及相关公告。
4、销售机构办理本计划具体时间、流程以销售机构及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如有新增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届时另行公告。
5、经本基金管理人与相关代销机构协商决定,本基金参加下列代销机构开展的相关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前端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优惠活动解释权归相关代销机构所有,具体优惠费率及参与方式等规则敬请投资人查阅相关代销机构的有关公告或业务规则。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交银施罗德全球自然资源
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并参与部分代销机构
前端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6月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交银施罗德全球自然资源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交银全球资源股票(QDII) |
基金主代码 | 519709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2年5月22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依据 | 《交银施罗德全球自然资源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交银施罗德全球自然资源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
申购起始日 | 2012年6月8日 |
赎回起始日 | 2012年6月8日 |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本基金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但基金所投资的主要市场暂停交易致使本基金资产净值20%以上的资产无法交易或估值(资产净值比例以本基金在决定暂停申购或赎回前一个估值日的投资组合为基础计算),本基金亦将决定是否暂停申购或赎回。本基金在当日的业务办理时间为下午3点以前,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本基金管理人于公司网站发布《交银施罗德全球自然资源证券投资基金2012年度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列表》,上述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具体涉及暂停申购、赎回安排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人留意并以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以及海外证券市场现在的状况和特点,目前本基金投资于美国、英国和香港市场的权重可能会相对其他国家或地区更高,未来若本基金所投资的主要市场发生新增或减少,基金管理人将酌情更新该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列表。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外汇市场交易时间更改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代销机构网点每个账户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 元。如果代销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申购金额高于1,000元,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直销中心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元;已在直销中心有认购或申购过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一基金(包括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中心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 元。本基金直销中心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代销机构的投资人欲转入直销机构进行交易要受直销中心首次及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申购业务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2.1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 备注 |
申购金额<500,000.00 | 1.5% | |
申购金额<1,000,000.00,申购金额>=500,000.00 | 1.2% | |
申购金额<2,000,000.00,申购金额>=1,000,000.00 | 0.8% | |
申购金额<5,000,000.00,申购金额>=2,000,000.00 | 0.5% | |
申购金额>=5,000,000.00 | 1000元/笔 |
注:1、申购金额中已包含申购费;
2、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暂无最低赎回份额限制和最低保留余额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赎回份额以及最低保留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持有期限(N) | 赎回费率 |
持有期限<=1年 | 0.5% |
持有期限<=2年,持有期限>1年 | 0.2% |
持有期限>2年 | 0% |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的直销中心以及本公司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01号渣打银行大厦10楼
法定代表人:钱文挥
电话:(021)61055027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许野
客户服务热线: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jyfund.com,www.jysld.com,www.bocomschroder.com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开户、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网上交易网址:www.jyfund.com,www.jysld.com,www.bocomschroder.com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代销机构或网点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详见《交银施罗德全球自然资源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其他有关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投资人可通过上述场所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申购或赎回。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代销机构,并予以公告。
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代销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
5.2 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目前暂不开通场内销售业务,日后开通具体时间本基金管理人将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2年6月8日始,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T日)后2个工作日(T+2日)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人留意。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7.1 网上交易的申购及赎回费率
本基金管理人已开通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以下简称"农行卡")、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以下简称"交行卡")、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借记卡(以下简称"建行卡")、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浦发卡")、兴业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兴业卡")、中信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中信卡")、中国民生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民生卡")和通联通道借记卡包含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工行卡")、中国光大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光大卡")、平安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平安卡")的基金网上直销业务,持有上述借记卡的个人投资者可以直接通过本公司网站办理开户手续,并通过“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e网行基金网上直销系统”(以下简称“e网行”)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通过e网行办理本基金申购业务的个人投资者将享受前端申购费率的优惠。通过e网行申购本基金所适用的具体优惠费率请参见公司网站列示的e网行直销申购费率表或相关公告。
通过农行卡、交行卡或兴业卡进行网上申购的最高限额为单笔200万元(不含200万元),但不受日交易金额的限制。通过建行卡进行网上申购的最高限额为单笔200万元(不含200万元),每日累计认(申)购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基金的最高限额为500万元(含500万元)。通过浦发卡或中信卡进行网上申购的单笔申购及每日累计认(申)购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基金的最高限额为100万元(含100万元)。通过民生卡进行网上申购的最高申购限额为单笔200万元(不含200万元),每日累计认(申)购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基金的最高限额为5000万元(含5000万元)。通过通联通道借记卡进行网上申购的交易金额限额以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为准或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56
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网址:www.allinpay.com。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情况调整上述交易费用和限额要求,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
7.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赎回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最新的费率和收费方式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开始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7.3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外汇额度范围内,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外汇额度等值的人民币金额确定本基金规模控制目标,若任一开放日当日发生本基金规模接近或达到规模控制目标时的处理方法详见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在指定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7.4经本基金管理人与相关代销机构协商决定,本基金参加下列代销机构开展的相关前端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述优惠活动解释权归相关代销机构所有,具体优惠费率及参与方式等规则敬请投资人查阅相关代销机构的有关公告或业务规则。
7.5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yfund.com,www.jysld.com,www.bocomschroder.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进行查询。
7.6为确保投资人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对账单,请投资人注意核对开户信息是否准确、完整。如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到原开户网点更正相关资料或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400-700-5000,021-61055000)。
7.7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和赎回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2年3月30日《中国证券报》、2012年4月5日《上海证券报》和2012年4月6日《证券时报》上的《交银施罗德全球自然资源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交银施罗德全球自然资源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交银施罗德全球自然资源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和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