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集团:我国有能力确保核电安全
2012-06-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下称《规划》)日前获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中核集团核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桦4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规划》的原则性通过,表明了国家对核电安全高效发展的信心。目前我国的核电技术符合国际上最先进的标准与技术要求,有能力确保安全。
陈桦说,去年日本福岛核电核事故后,国家有关部门组织核安全、地震、海洋等方面专家,用9个多月时间对全国41台运行、在建核电机组,3台待建核电机组,以及所有民用研究堆和核燃料循环设施等,进行了综合安全检查。此次《规划》的原则性通过,表明国家在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对我国核电发展30年来设计、建造、运行、管理经验给予充分肯定,表现出了国家对核电安全高效发展的信心,同时也表明国家始终高度重视核电安全。唯有确保安全,我国的核电建设才能得到稳妥推进,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与能源发展提供保障。
“《规划》的原则性通过是我国未来核电新项目获准建设的前提条件,但核电新项目建设是否重启还有待国家政策的进一步明确。”陈桦说。
据了解,我国核电产业从70年代创立开始,先后经历了技术研发,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多个发展阶段,始终随着国际最先进的核电技术的标准与法规在不断完善。福岛核电事故后,国家对于我国运行以及在建核电机组也是采用了国际最先进的标准来进行审核。
(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