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258 证券简称:首旅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022
北京首都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单位:元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 | 0.2 |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后) | 0.18 |
● 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 | 2012年6月13日 |
● 除权(除息)日:2012年6月14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2年6月20日 |
一、 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北京首都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2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2年4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 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一) 发放年度:2011年度
(二) 发放范围:
截至2012年6月1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三) 本次分配以23,14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共计派发股利4,628万元。2011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 实施日期
(一) 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 | 2012年6月13日 |
(二) 除权(除息)日:2012年6月14日
(三) 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2年6月20日 |
四、 分派对象
截止2012年6月13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 分红实施办法
(一)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二)公司其他股东持有的股票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三)根据国家有关税法规定,自然人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每股人民币0.18元;法人股东及机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每股发放现金红利每股税前人民币为0.2元。
(四)对于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每股发放现金红利0.18元。如QFII股东取得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
(五)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六、 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人: 吕晓萍 张蕾
联系电话:(010)66014466-2446
联系传真:(010)66063036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1号民族饭店北京首都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100031
七、 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北京首都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