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94 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 大名城B 编号:临2012-021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2年6月9日在福州名城豪生大酒店3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召开前已经向各位董事发出通知,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长俞培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管人事变动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个人原因,刘永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董事会对刘永和先生在职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夏谦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运营管理。任期三年,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聘任夏谦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审查夏谦先生的工作履历和能力水平,我们认为其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同意关于聘任夏谦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夏谦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6月12日
附件:
公司高管简历:
夏谦,男,1962年4月生,汉族,工商管理学硕士(EMBA)学位。历任新鸿基(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首席代表;天安(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首席代表;天安(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华北区总经理;天实安德地产集团总裁。夏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