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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6-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2012-临012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6月11日上午9时在公司1808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高康先生主持。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名,代表股数230,043,372股,占总股本的45.51%,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做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以及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大会审议了提交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股东监事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份数为230,043,372股,其中同意票230,043,372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张爱华律师、谢瑾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载有公司与会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6月12日

      股票代码:600120 股票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 2011-临013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2年6月11日上午10:30在公司1808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选举公司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选举金刚先生担任公司六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