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油品投资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广州发展碧辟油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股票简称:广州控股 股票代码:600098 临2012-18号
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属下
广州发展油品投资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广州发展碧辟油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油品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发展油品投资公司”)为属下控股子公司广州发展碧辟油品有限公司(简称“发展碧辟公司”)申请成为郑州商品交易所甲醇期货指定交割仓库提供相关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广州发展碧辟油品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南沙区坦头村(南沙所)
注册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坦头村(南沙所)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旭
经营范围:建造、经营、出租和管理油库及其配套设施;从事成品油的储存及其配套服务;从事成品油及化工产品的储存及其配套服务及相关领域提供技术、经营管理方面的咨询服务。从事燃料油的批发和进口业务,从事成品油的批发经营业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产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经营范围涉及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设计许可证管理的凭许可证经营。)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11年12月31日,发展碧辟公司总资产70,291.99万元人民币,负债合计25,080.74万元人民币,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为45,211.26万元人民币,2011年实现净利润2,231.07万元人民币。截止2012年3月31日,发展碧辟公司总资产70,298.54万元人民币,负债合计25,082.98万元人民币,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为45,215.56万元人民币,净利润196.86万元人民币。
三、本次发展油品投资公司为发展碧辟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发展碧辟公司拥有的广州南沙油库拟申请成为郑州商品交易所甲醇期货指定交割仓库,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发展油品投资公司就发展碧辟公司申请成为郑州商品交易所甲醇期货指定交割仓库提供担保事项,对发展碧辟公司按照《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协议书》之规定,参与期货储存交割等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发展油品投资公司将承担与投资股比对应的比例,即60%额度内的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自《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协议书》签订之日起始至《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协议书》终止后两年结束。
四、董事会意见
发展油品投资公司为发展碧辟公司提供的以上担保责任有效期间明确,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经对公司及属下子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担保情况进行审查,公司为属下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39,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除本次担保外,公司存在以下担保:
1、根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天然气投资公司按30%股权比例为同煤广发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简称“同煤广发公司”)履行人民币3亿元债务向晋商银行太原并州支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已签订《保证合同》。项目贷款合同期限为十年,保证期间为项目贷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根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为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原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申请21,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担保,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3、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与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大同煤矿公司”)合资的同煤广发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为甲醇项目筹资3亿元,期限5年。大同煤矿公司为上述人民币3亿元融资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并签订保证合同,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的两个日历年。广州发展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向大同煤矿公司出具反担保函,按30%股权比例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信用反担保,担保期限与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限一致。
4、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油品投资有限公司按60%股比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发展碧辟油品有限公司参与上海期货交易所燃料油期货储存交割等业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属下子公司未发生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没有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