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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宁公司之“囧”
    拟上新三板挂牌企业
    最适合发私募债
    幸福感的两大支点——市场博弈的不对称之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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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上新三板挂牌企业
    最适合发私募债
    2012-06-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程晓明

      ⊙程晓明

      

      最近私募债成为市场的热点,但对于私募债的一些基本概念和运作方式,市场各方的认识还比较模糊。

      私募债的本质特征应是无抵押、无担保,但目前大家看到的实际情况是大多都有抵押、担保,我认为这是为了保证试点安全所采取的措施。但如果这项工作永远处在试点状态,那还有什么意义?我认为,从正常逻辑来分析,私募债的基本特征一定是无抵押、无担保,因而投资风险很大,所以对投资者的预期回报一定要高到足以弥补风险。那究竟多高的回报足以弥补风险呢?在目前环境下,我认为至少应达到15%左右,加上给券商的手续费等费用,综合成本恐怕在18%左右。

      当然,由于目前在试点阶段,很多投资者相信首批企业不会出现偿债违约问题,风险其实并不大,所以要求的利息并不需要达到15%以上,往往比银行存款利息高一些就行了。在试点阶段这些都是可以的。但我们更应该讨论的是,以后进入常规业务阶段或大规模推广阶段该怎么办?如果发债企业真的出了问题呢?那时,投资者要求的利息恐怕就要15%甚至更高吧?至于地方政府的补贴,在讨论问题时必须剔除掉。因为到了正常阶段,政府补贴会逐步取消,即使不取消,讨论时也必须剔除,一项正常业务不能总靠政府补贴。

      从中小微企业整体看,一般而言,普通的主营业务边际利润率有限,因此,募集资金若用于流动资金、购买原材料,恐怕承受不了这么高的成本。那么,哪些企业可以承担高利息?企业将资金用于什么用途呢?

      这就有必要从私募债的起源来分析了。在我看来,我国现有的私募债,最接近美国80年代风行的垃圾债券。我们知道,美国垃圾债券募集的资金并非用于正常的经营活动,而是用于并购,而且是非正常并购,即以小吃大。所以,为了打消投资者的疑虑,这类非正常并购必须设置对赌条款,以确保投资者本金不亏损甚至有一定固定收益,类似利息,或发行可转债,先以固定收益产品即债券形式发行,若收购顺利,投资者就会债转股。据此,我认为,垃圾债券其实是专用于非正常并购垃圾股、可转债的。收购大公司、优质公司,给了投资者想象空间,这支持了垃圾股、可转债的发行。

      显然,为了吸引投资者投资此类债券,公司必须有明确的上市计划与预期。从我国目前的情形看,拟上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的企业,规模都很大,因此,若非中小微企业,不会发私募债;就算愿意发,但是上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的风险太大,没谱,拿上这些项目产品筹谋上市计划,投资者恐怕很难相信。而这类公司上新三板的可能性、把握,比上主板、中小板、创业板高得多,所以,拟上新三板挂牌的企业最适合发私募债。拟上新三板的企业理应成为中小微企业中的优秀代表。

      拟上新三板挂牌的公司发私募债,所募资金必须用于能产生高收益的地方或项目,但并非一定是并购,当然不排除并购,可收购同行企业或研发团队,这样在研发上就会产生规模效应。我认为,私募债的主要用途还是研发,研发风险大,但想象空间也大,就有可能给企业带来很高的收益。

      总之,为了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在我国当前的私募债试点中,证监会始终在积极主动作为,这是很有意义的。但是,中小微企业陷于经营困境,本质是创新能力差,他们最需要的不是债权融资,债权融资只能解决流动资金问题,即使不要抵押,也必须定期还本付息,因而不能用于风险大、周期长的研发。企业什么时候急需流动资金呢?是有销售订单的时候。而现在中小微企业所处的境况是,现有产品几乎都是没有创新内涵、低端、低附加值的,他们最需要研发自己的创新产品,最需要生产还在研发定型、甚至尚处研发初期的产品,但他们没有这笔资金,银行的钱是不敢、不允许用于研发的。可见,中小微企业最需要的是股权融资。

      由此,如果我们能将私募债理解为私募股、可转股,并且在发行企业的上市、挂牌方面给予配套措施,那私募债就能起到为拟上新三板挂牌企业筹集研发资金的目的。

      (作者系西部证券场外市场总部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