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象屿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012号
福建省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情况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分别于2011年11月23日和2012年6月5日发布了《原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公告》,公布了杨建华、曹玉山等原告就原夏新电子证券虚假责任纠纷的72起案件,案件案号分别为(2011)厦民初字第456、457、458、545、546、547、548、549、550、551、552、553、554、555、556、557、558、574、580号,(2012)厦民初字第254至299号、346至351号、395号。
二、案件的进展情况
上述部分案件经法院审理已调解结案,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起诉(申请)方 | 案号 | 诉讼(仲裁)进展 | 调解结果 |
| 曹玉山等56名原告 | (2011)厦民初字第456、457、458号,(2011)厦民初字第574号,(2012)厦民初字第254至299号,(2012)厦民初字第346至351号 | 一审已调解结案 | 合计赔偿1,173,311.72 |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根据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厦民破字第01-11号民事裁定书,“发生于本院裁定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之前且在本院指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届满前未申报的债权,包括因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整前虚假陈述行为造成的股民损失,经依法确认的,按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实际清偿比例进行清偿。”
本次公告的诉讼产生的赔偿债权属于公司破产重整遗留未申报债权。破产重整管理人在破产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对未申报债权的清偿已做了总体安排,因此,预计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影响。
前述裁定书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10年4月23日发布的临2010-029号《关于破产重整进程的公告》。
四、其他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除上述已调解结案的案件外,其他与原夏新电子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仍在审理过程中。
由于上述原夏新电子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数量多,法院根据各个案件情况逐一进行审理、调解或判决,并陆续结案,在剩余案件最终全部结案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案件进展情况。
福建省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