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标2012年国家高效照明产品
推广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2012-018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2012年国家高效照明产品
推广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董事会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6月29日(周五)下午,公司从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网站获悉,由国家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共同委托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进行的2012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项目”招标工作正式公示中标入围结果,本次“高效照明产品推广项目” 招标共5个包,本公司参与了全部项目的投标且全部中标。中标项目分别为:第一标三基色高频双端荧光灯及支架一个包;第二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5-8W、9-14W、18-24W、25-60W四个包。(具体内容详见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网站www.ceiec.com.cn)。
本次招标是国家“高效照明产品推广项目”开展以来的第五年招标,公司在前四年的推广中,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促进了公司国内销售网络的构建和完善,进一步加强了阳光品牌的市场影响力。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 号)和财政部《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7]1027 号)的文件精神,国家继续通过财政补贴方式支持高效照明产品替代在用的白炽灯和其他低效照明产品,加快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使用。在补贴方式上,仍然采取间接补贴,由财政补贴给中标企业,再由中标企业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减去财政补贴资金后的价格销售给终端用户,最终受益人是大宗用户和城乡居民。
本次“高效照明产品推广项目中标入围结果公示”仅明确了本公司具有参加财政补贴推广高效照明产品活动的资格,关于本次中标项目的具体实施时间、地区、数量及金额需在中标公示后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分配数量规定执行,目前本公司尚无法预计实际推广数量及金额,也无法预计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程度。公司将在具体承担项目时,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要求披露后续事项。
特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7月 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