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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业协会:基金销售要引导“投资者唯上”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治理呈现七大发展趋势
    社科院公司治理研究中心主任鲁桐:强化保护少数股东符合改革方向
    内地与澳门特区
    签署“安排”补充协议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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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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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应“三个转型” 加强证券营业部投资者保护
    2012-07-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庆证监局 马树卿

      投资者服务与保护既是证券公司经营之本,也是行业生存之道。证券公司积极协助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既是机构与行业的底线,也是法律和道德的底线。证券营业部在证券市场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应在制度设计、监管安排、业务创新等方面重视营业部的需求、地位和作用,切实发挥营业部作为直接接触客户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营业部成为客户服务平台、产品原型初创平台及产品销售平台,进一步提升规范化水平、服务水平和效益水平,由点到面,全面提升证券行业投资者保护水平。

      思想是行动先导,证券营业部只有真正领悟和意识到投资者保护工作的内涵和实质,进一步提升对投资者保护工作的认识,才能树立客户至上经营理念,实现营业部可持续发展。

      首先,做好投资者保护工作是资本市场转型的需要。中国资本市场仍然处于新兴加转轨阶段。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强调,当前我国证券公司和证券行业处于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证券行业的金融创新迎来了历史最好时期。创新就会有风险,要做到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资本市场一切创新工作的基本原则就是必须紧密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和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证券机构务必进一步完善和切实落实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不断提高诚信水平和责任意识,真正体现资本中介的服务本质。投资者作为资本市场存在和发展的基石,投资者合法权益是否得到有效保护,市场发展是否得到投资者充分认可,将成为检验和决定资本市场转型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准之一。

      其次,做好投资者保护工作是营业部转型的需要。目前,证券营业部普遍存在竞争同质化、收入单一等共性问题,仍然未能改变靠天吃饭的历史局面。营业部转型升级成为共识,也是行业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转型升级的重点就是通过全方位、专业化的财富管理服务,实现客户(特别是存量客户)资产保值增值。其中,投资顾问业务可以成为证券营业部转型的着力点和引擎,其成败关键就在于提供的理财服务与客户的真实需求能否有效匹配。此外,证券营业部还应该积极拓展现有投顾业务范围,涵盖产品销售、产品配置、投资建议、研究销售、专户投顾和综合服务等业务类型,并有效承担起自下而上的金融产品创新重任。这不仅能有效拓宽营业部的中介服务范围,而且能大力促进公司各业务条线的整合与协同,使营业部成为公司各业务条线的综合落地平台,有力助推经纪业务创新与发展。

      再则,做好投资者保护工作是监管工作转型的需要。证券行业创新如火如荼,监管也要同步创新转型,为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其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投资者权益保护。郭树清主席提出,证监会必须要当好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守护人,充分显示出投资者保护在监管工作中的核心地位。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市场诚信水平、培育健康的市场文化、强化惩戒机制、坚决打击内幕交易等,都是出于对投资者保护的需要。庄心一副主席指出,要从构建和谐社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度,以人为本,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与保护工作。监管部门及自律组织要及时了解行业情况,听取行业呼声,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解决好与行业发展及投资者保护相关问题。证监会还特设投资者保护局,强化顶层设计和微观引导,着力提高投资者保护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证券营业部投资者保护是否到位、效果如何,可以通过科学有效的量化评价体系进行合理评判。重庆证监局初步完成评价体系建设。该评价体系遵循问题导向、投资者参与、实用性三个基本原则,将长期实践过程中严重制约证券营业部投资者保护水平提升的突出问题作为评价内容,重点考察法律法规和监管文件中强制要求及鼓励积极实施的、并且证券营业部依靠自身努力完全有能力履行的一系列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制度安排和行为操守。既能够全面反映营业部投资者保护工作的现有绩效水平,又能够引导营业部改进不足,还可以为监管部门监督和指导投资者保护工作提供参考依据。其中,评价指标包括3个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和30个三级指标,选用极值标准化进行指标无量纲处理,然后进行权重重构,得出反映营业部投资者保护工作效果的综合得分。

      重庆证监局将高度重视投资者保护量化评价结果的应用,并按照“四好一少”(即环境好、服务好、合规好、效益好,投诉少)监管标准,指导辖区证券营业部深入开展投资者保护工作,逐步构建投资者保护长效机制。一是完善制度,树立正确监管导向。制度要先行,提高监管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有效推动辖区证券营业部投资者保护工作全面有序开展。实施证券营业部分类监管,营业部投资者保护工作作为最高加分指标;在网点新设、创新业务申请等审批事项中优先考虑投资者保护方案可行性高或实施效果良好者;推动地方协会优化红旗单位评选方案,大幅提高投资者保护指标权重。二是创新举措,提高保护工作实效。通过开展专项调研、召开专题座谈会、下发调查问卷等方式,集思广益,注重实效,探索实施投资者分类保护机制、建立投资者权益保障和补偿机制、将投资者保护纳入员工日常考核、量化投资者保护投入费用、成立投资者保护咨询委员会等创新举措,进一步提升证券营业部投资者保护工作水平,提高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