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917 股票简称:电广传媒 公告编号:2012-045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于2012年5月17日经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12年5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406,378,4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9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1.251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在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2股。
公司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56,486,598.3元,现金分红比例为公司2011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11.11%。转增前本公司总股本为406,378,405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894,032,491股。
二、 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2012年7月12日
除权除息日:2012年7月13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截止2012年7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增股份于2012年7月13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增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增股份总数与本次转增股总数一致。
2、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2年7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08*****237 | 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 |
五、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起始交易日为2012年7月13日。
六、股本变动情况表
项 目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加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公积金转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87,617,372 | 21.56% | 105,140,846 | 192,758,218 | 21.56%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87,436,704 | 21.52% | 104,924,044 | 192,360,748 | 21.52% |
3、其他内资持股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5、高管股份 | 180,668 | 0.04% | 216,802 | 397,470 | 0.04%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318,761,033 | 78.44% | 382,513,240 | 701,274,273 | 78.44% |
1、人民币普通股 | 318,761,033 | 78.44% | 382,513,240 | 701,274,273 | 78.44%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406,378,405 | 100.00% | 487,654,086 | 894,032,491 | 100.00% |
七、本次实施转增股后,按新股本894,032,491股摊薄计算,2011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57元。
八、 咨询办法
1、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金鹰影视文化城
2、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咨询电话:0731-84252080 84252333-8339/8313,传真:0731-84252096
4、联系人:汤振羽
九、 备查文件
1、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2、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
特此公告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5日
证券代码:000917 股票简称:电广传媒 公告编号:2012-046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换股吸收合并事项获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7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湖南省惠心有线网络有限公司等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890号)。该批复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以新增55,100,915股股份吸收合并湖南省惠心有线网络有限公司、湖南省惠德有线网络有限公司、湖南省惠悦有线网络有限公司、湖南省惠润有线网络有限公司。
二、本次吸收合并应当严格按照报送证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三、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吸收合并的相关手续。
五、批复文件自核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方案实施过程中,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公司将按照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5日
证券代码:000917 股票简称:电广传媒 公告编号:2012-047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换股吸收合并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的修订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7月5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890号《关于核准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湖南省惠心有线网络有限公司等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湖南省惠心有线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心公司”)、湖南省惠德有线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德公司”)、湖南省惠悦有线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悦公司”)和湖南省惠润有线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润公司”)。本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补正、反馈要求对2012年1月4日披露的《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说明与修改。更新后的《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重组报告书补充和修改的内容如下:
1、在重组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中,根据上市公司已披露2011年度数据修订了“三、关于上市公司备考盈利预测”、原“七、风险因素 (四)标的资产盈利预测相关风险”内容;本次重组已获中国证监会核准,删去了“六、本次交易实施存在的不确定性”相关内容;增加了“六、风险因素 (五)电信业务许可资质风险”。
2、在重组报告书“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中增加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三网融合试点工作的意见》(湘政发〔2011〕15号)相关内容;根据上市公司已披露2011年度数据修订补充了公司广告代理业务收入数据,并更新了2011年末有线电视用户数;在“三、电广传媒异议股东的保护机制”补充了“6、电广传媒控股股东因提供现金选择权而增持上市股份时,不会触发要约收购义务”、“7、现金选择权提供方的履约能力”;在“四、本次交易方案的决策程序”中补充了“本次交易现有程序及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内容,并根据审批情况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将“四、债权人利益保护机制”,调整到“第四节 标的资产情况 六、标的资产主营业务情况 七、债权债务处理”;补充了“七、本次交易电广传媒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3、在重组报告书“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中,根据上市公司已披露2011年度数据更新了“公司前十大股东”、“主营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相关内容。
4、在重组报告书“第四节 标的资产情况”中,根据补充审计的标的资产2011年财务报告,更新了惠心公司、惠德公司、惠悦公司和惠润公司等四家公司“主要资产权属状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情况”、“业务发展情况和主要财务会计数据”相关内容中经营及财务数据。
在“五、标的资产的评估情况(二)主要评估参数及取值”中补充了“7、溢余资产、非主业经营性资产、付息债务、营业外收入等项目的说明”、“ 8、折旧额逐年减少的原因”、“9、销售费用预测差异的原因”;修订了“五、标的资产的评估情况(四)评估增值说明”;补充了“(八)结合标的资产的实际运营状况对比前次评估所作的未来收益预测是否实现,并列表说明原评估预测数、实现数及其差异,分析差异产生的原因及对本次资产评估(2011年5月31日基准日)的影响。对于前次评估增值中增值幅度较大的前5名公司分析其评估增值是否合理”、“(九)对前次评估和本次评估在自由现金流量预测方面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进行说明。结合业务的盈利模式、标的资产市场影响力、整合过程中存在的障碍、市场需求的变化、宏观经济政策变动等因素的影响,本着谨慎性原则,详细分析本次收益法资产评估对用户数预测、营业收入增长、自由现金流增长预测是否合理”、“(十)关于评估报告备案”。
在“六、标的资产主营业务情况”中补充了“(一)标的资产业务主要构成分析”;在“(三)主要经营模式”补充更新了“数据(宽带网)业务”,增加了“6、有线集团承担播控职能的具体情况,上市公司对于传送节目内容的文化管理播控模式,该模式是否符合目前主管部门的文化安全管理要求”、“7、上市公司或标的资产是否属于三网融合试点企业”;对“(四)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收入情况”中数据根据2011年审计数据进行了更新;根据新取得资料对“(五)研发及核心技术情况”进行了更新补充;根据28宗划拨土地使用权办证情况对“土地使用权(划拨)”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并补充了“标的资产的房屋及土地用途多处标明为住宅、机关团体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商住等,请说明其实际用途及注入上市公司的必要性与合法性”;根据特许经营资质情况,对“标的资产经营涉及的特许资质”内容进行了重新修订完善;补充了“八、拟重组的标的资产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差异”。
5、在重组报告书“第五节 本次发行股份情况”中,根据2011年上市公司审计数据更新了“五、发行股份前后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的变化”。
6、在重组报告书“第七节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中,根据土地证办理情况更新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土地方面的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相关内容。将上市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更新为上市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7、在重组报告书“第八节 本次交易定价依据及公平合理性分析”,根据同行业上市公司2011年数据,更新了“毛利率预测合理”数据,并补充进行分析。
8、在重组报告书“第九节 董事会讨论与分析”,根据2011年上市公司及标的资产审计数据更新了相关财务数据及分析内容;并在“二、标的资产所在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中补充了“(五)请进一步披露重组标的公司主业收入增长率和毛利率相比同行业较高的原因,请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9、在重组报告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中,根据上市公司及标的资产2011年审计报告、上市公司备考报告、标的资产盈利预测报告更新了相关数据。
10、在重组报告书“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中,对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存在的广告代理、影视剧制作方面同业竞争及解决情况进行了补充分析及说明,并根据2011年标的资产及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补充更新了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情况内容。
11、在重组报告书“第十二节 风险因素”中,删去了“审批风险”,增加了“电信业务许可资质风险”。
12、在重组报告书“第十三节 其他重要事项”补充了“电广传媒收购/参股3家省内网络公司”内容;补充了电广传媒2011年7月6日复牌后至2012年1月4日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并增加了以下情况说明:被并方职工关于本次重组意见、三网融合有关方案中组建国家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对未来上市公司的影响、IPTV、网络视频、手机电视等其他新媒体竞争对手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交易相关税负的预计金额、承担主体、承担方式、税负对评估值及交易作价的影响,以及对重组后的上市公司的影响、2008年因艺术品投资程序瑕疵被湖南证监局下发《重点关注函》、2010年因减持不规范被深交所限制交易事项的整改落实情况、关于本次重组后现金分红政策、在三网融合趋势下电广传媒的竞争优势和劣势。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重组报告书已经进行了较大修改与调整,投资者在阅读和使用本公司重组报告书时,应以本次披露的重组报告书内容为准。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