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509 股票简称:天富热电 2012—临046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2年7月5日上午10:30分以传真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以传真方式对审议事项逐项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在规定时间内应收回表决票3张,实际收回表决票3张,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 关于公司开展信托贷款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信托贷款合同》及《账户监管协议》,以信托贷款方式借款40,000万元,借款期3个月,用于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贷款利息为固定利率,年利率为9%。结息方式为自贷款本金发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贷款人支付部分贷款利息,数额为贷款本金乘以0.3375%;其余贷款利息,随在贷款本金一并支付。
本事项还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将相关固定资产所有权转让予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叁亿捌仟万元整(小写:¥380,000,000.00),并随即租赁上述资产,租赁期限5年,租赁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3至5年银行贷款利率上浮20%,到期后公司以100元人民币回购上述固定资产。
本事项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关于公司就上海合达碳素材料有限公司医用沥青基球状活性炭项目开展外部合作的议案
同意公司就上海合达碳素材料有限公司医用沥青基球状活性炭项目,与有意向的外部投资者或合作伙伴开展相关合作谈判,合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合资设立新项目公司、合作经营、共同开发等,相关的具体合作协议还需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后方可生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7月5日
股票代码:600509 股票简称:天富热电 2012—临047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六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7月24日上午10:30
●股权登记日:2012年7月20日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召开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 201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12年 7月24日上午 10:30 在新疆石河子市红星路54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 提议内容 |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
1 | 关于公司开展信托贷款业务的议案 | 否 |
2 | 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 否 |
有关议案详细内容见编号为2012-临045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12 年7月2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并代其行使表决权。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
四、参会方法
1、登记手续。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帐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于 2012年 7月23日上午 10:30-13:30、下午 16:00-18:30到新疆石河子市红星路54号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五、其他事项
登记地址:新疆石河子市红星路54号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2002
联系电话:0993-2901128
传 真:0993-2904371
联 系 人:谢炜
六、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5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为出席公司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
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开展信托贷款业务的议案; | |||
2 | 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的方格内选择一项
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 :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股票代码:600509 股票简称:天富热电 2012—临045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2年7月5日上午10:30分以传真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以传真方式对审议事项逐项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在规定时间内应收回表决票11张,实际收回表决票11张,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 关于公司开展信托贷款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信托贷款合同》及《账户监管协议》,以信托贷款方式借款40,000万元,借款期3个月,用于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贷款利息为固定利率,年利率为9%。结息方式为自贷款本金发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贷款人支付部分贷款利息,数额为贷款本金乘以0.3375%;其余贷款利息,随在贷款本金一并支付。
本事项还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将相关固定资产所有权转让予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叁亿捌仟万元整(小写:¥380,000,000.00),并随即租赁上述资产,租赁期限5年,租赁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3至5年银行贷款利率上浮20%,到期后公司以100元人民币回购上述固定资产。
本事项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公司就上海合达碳素材料有限公司医用沥青基球状活性炭项目开展外部合作的议案
同意公司就上海合达碳素材料有限公司医用沥青基球状活性炭项目,与有意向的外部投资者或合作伙伴开展相关合作谈判,合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合资设立新项目公司、合作经营、共同开发等,相关的具体合作协议还需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后方可生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召开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2012年7月24日召开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5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热电 公告编号:2012-048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作为承租方与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银租赁”)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交易,融资总金额3.8亿元。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与国银租赁不存在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交易还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一、交易概述
公司将所拥有的固定资产出售给国银租赁,融资总金额3.8亿元。国银租赁再将该资产返租给公司,租期5年,公司在租赁期内向国银租赁按期支付租金,继续保持本公司对上述资产的管理权与运营权,至期满时以100元人民币价格购回资产所有权。
上述融资租赁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交易对方: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中心50-52楼
3、法定代表人: 王翀
4、关联关系:国银租赁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西热电厂、供热公司、供电公司所属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4、所在地:新疆石河子市
5、资产价值:截止到2011 年12 月31 日,资产账面净值:人民币609,767,201.32 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租赁物: 西热电厂、供热公司、供电公司所属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详见附表)
2、融资金额:3.8亿元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方式
4、租赁期限:5 年,即2012 年至2017 年
5、租赁利率:租赁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三至五年)上浮20%。
6、租金及支付方式:本合同项下租赁期共划分为【20】个连续的租金支付期,每【三】个月为一个租金支付期,每个租金支付期对应的租金支付日为该租金支付期末月的18日,最后一期租金在租期结束之日支付。双方【按季等额本金后付】的方式确定每个租金支付期的租金金额,租金以人民币计付
五、本次融资租赁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融资租赁业务,公司利用现有资产进行融资,扩大了融资途径,有利于盘活固定资产, 优化资本结构,提高资本运作能力。
六、批准权限
本次交易还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融资租赁合同》及附属协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5日
截止2011年12月31日新疆天富热电股份公司融资租赁设备汇总表 | ||||
单位:元 | ||||
固定资产 | 西热电厂 | 供热公司 | 供电公司 | 合 计 |
固定资产原值 | ||||
机器设备 | 502,094,918.89 | 480,054,565.88 | 144,944,416.22 | 1,127,093,900.99 |
运输设备 | 5,053,422.10 | 4,355,045.36 | 12,387,662.80 | 21,796,130.26 |
电子设备 | 1,512,786.51 | 2,236,707.20 | 9,290,847.70 | 13,040,341.41 |
合 计 | 508,661,127.50 | 486,646,318.44 | 166,622,926.72 | 1,161,930,372.66 |
固定资产净值 | ||||
机器设备 | 283,383,565.73 | 254,773,572.25 | 55,195,552.99 | 593,352,690.97 |
运输设备 | 3,951,672.87 | 1,803,100.44 | 4,145,816.36 | 9,900,589.67 |
电子设备 | 1,140,595.79 | 825,198.56 | 4,548,126.33 | 6,513,920.68 |
合 计 | 288,475,834.39 | 257,401,871.25 | 63,889,495.68 | 609,767,201.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