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12-35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七次董事会于2012年7月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2年7月11日进行了通讯表决。
公司董事会现有董事十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十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经统计,参加通讯表决的10位董事,采用记名表决方式对下列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经表决,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
《公司章程修正案》(2012年第二次修订)详见公司于2012年7月 12日刊登在深圳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36)。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关于公司投资50MW以下热电联产汽轮机技改项目的议案》。
会议经表决,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
公司投资3620万元用于50MW以下热电联产汽轮机技术改造项目,筹资方式为企业自筹。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更新或新增关键加工设备。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二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12-36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2年第二次修订)
根据公司2012年5月18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11年末总股本62834.2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3元人民币(含税),每10股送红股2股(含税)。公司于2012年6月28日实施了分红派息方案,公司总股本增至754,010,40万股。因此,公司章程相应变更,具体变更内容条款见下表:
原章程内容 | 修改后的内容 |
1、第一章第三条第二款: 公司于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以每10股送3股实施之后,公司股本增至628,342,000元人民币,其中,国家法人股变更为399,854,000股,占总股本的63.64%;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变更为228,488,000股,占总股本的36.36%。 | 第一章第三条第二款: 公司于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以每10股送2股实施之后,公司股本增至754,010,400元人民币,其中,国家法人股变更为479,824,800股,占总股本的63.64%;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变更为274,185,600股,占总股本的36.36%。 |
2、第一章第六条第一款: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28,342,000元(其中: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每10股送3股分配方案实施之后,计增加了注册资本145,002,000股) | 第一章第六条第一款: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54,010,400元(其中: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每10股送2股分配方案实施之后,计增加了注册资本125,668,400股) |
3、第三章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总股本628,342,000股,其中发起人持有国家股399,854,000股(A股)(其中:2010年年度每10股送3股分配方案实施之后,计增加92,274,000股)占股本总额的63.64%;境内上市外资股228,488,000股(B股)(其中:2010年年度每10股送3股分配方案实施之后,计增加52,728,000股),送股后占股本总额的36.36%。 | 第三章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总股本754,010,400股,其中发起人持有国家股479,824,800股(A股)(其中:2011年年度每10股送2股分配方案实施之后,计增加79,970,800股)占股本总额的63.64%;境内上市外资股274,185,600股(B股)(其中:2011年年度每10股送2股分配方案实施之后,计增加45,697,600股),送股后占股本总额的36.36%。 |
4、第十二章第一百九十八条 本章程自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实施。2010年度股东大会修改后通过的版本同时废止。 | 第十二章第一百九十八条 本章程自201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实施。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版本同时废止。 |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7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