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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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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2012-07-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2年5月18日修订)、《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2012年4月28日发布)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协会”)《关于保荐机构推荐询价对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拟在创业板上市。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

      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本次发行在网下发行比例、回拨机制、网下配售股份锁定期等方面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如下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的估值、报价、投资:

      1、发行人所在行业为其他金属制品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如果本次发行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如高于同行业平均市盈率25%,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可能推迟相关发行流程,重新询价或补充披露盈利预测后重新询价,存在发行不能如期完成的风险;

      2、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际资金量为21,636万元。如果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量超出发行人实际资金需要量,因发行人对超出部分的资金使用尚未规划具体用途,如果未来这部分资金发行人不能合理、有效使用,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带来不利影响,存在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3、如果本次募集资金量相对实际项目资金需要量存在重大差异,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属于发审会后发生重大事项的,中国证监会将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是否重新提交发审会审核,须提交发审会审核的应在审核通过后再办理重新询价等事项。

      重要提示

      1、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宇新材”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4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 897号文核准。股票代码为300345,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申购及网上申购。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资金申购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数量为2,4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其中,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200万股,即本次发行数量的50%;网上发行数量为发行总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可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询价对象指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2年5月18日修订)中界定的询价对象条件,且已经在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登记备案的投资者,包括西部证券自主推荐、已经在协会登记备案的机构和个人投资者。

      3、上述询价对象于2012年7月19日(T-3日)12:00 前在协会登记备案的自营业务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以及个人投资者均为本次发行的配售对象,均可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与发行人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之间存在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管理的配售对象、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关联关系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4、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T日(2012年7月24日),参与申购的投资者须为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申购前确认是否具备创业板投资资格。

      5、配售对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时,须同时申报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元,每个配售对象最多可申报三档价格。配售对象 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申报价格不低于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报价部分为有效报价。申报价格低于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的报价部分为无效报价,将不能参与网下申购。

      6、为促进询价对象认真定价,综合考虑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及西部证券研究员对发行人的合理估值区间,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配售对象的最低申购数量和申报数量变动最小单位即“申购单位”均设定为120万股,即配售对象的每档申报数量必须是120万股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累计申购数量不得超过1,200万股。

      7、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

      8、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申购总量,综合参考公司基本面及成长性、募集资金需求、可比上市公司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名单及有效申购数量。

      9、本次发行采用双向回拨机制,详细方案见2012 年7月23日(T-1日)刊登的《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10、初步询价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参与网下申购时,须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的乘积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初步询价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发行人与 西部证券将视其为违约,违约情况将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1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 2012年7月26日(T+2日)在《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中公布配售对象的报价情况。

      1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12 年7月16日(T-6日)至2012年7月19日(T-3日),组织本次发行的路演推介和初步询价。只有符合要求的询价对象可参加路演推介,路演推介的具体安排见本公告“二、网下推介具体安排”,有意参加初步询价和推介的询价对象可以自主选择在上海、深圳和北京参加现场推介会。

      13、本次发行中,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初步询价阶段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1,200万股;网上申购不足,向网下回拨后仍然申购不足的; 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有效申报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就发行价格未取得一致。

      14、推迟发行或重新询价:当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拟定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25%时,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召开董事会并于两日内刊登公告。需要重新询价的,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推迟发行及重新询价的有关情况。

      15、本次发行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6、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推介和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 请仔细阅读2012年7月13日(T-7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和发行人网站(www.zghyu.com)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交易日日期发行安排
    T-7日2012年7月13日

      (周五)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T-6日2012年7月16日

      (周一)

    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路演推介(深圳)
    T-5日2012年7月17日

      (周二)

    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路演推介(上海)
    T-4日2012年7月18日

      (周三)

    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路演推介(北京)
    T-3日2012年7月19日

      (周四)

    初步询价截止日(15:00截止)
    T-2日2012年7月20日

      (周五)

    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名单及其有效申报数量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2012年7月23日

      (周一)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2012年7月24日

      (周二)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网下发行配号

      确定网上、网下最终发行量

    T+1日2012年7月25日

      (周三)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网下发行摇号抽签

    T+2日2012年7月26日

      (周四)

    刊登《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款,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T+3日2012年7月27日

      (周五)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注:1、T日为网上资金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二、网下推介的具体安排

      西部证券将于2012年7月16日(T-6日,周一)至2012年7月18日(T-4日,周三)期间,在深圳、上海、北京向所有符合规定的询价对象进行网下推介。推介的具体安排如下:

      

      

      

      

      

      

      

      

      

      

      

      

      

      

      

      

      

      

      

      

      

      

      

      

      

      

    推介日期推介时间推介地点地址
    2012年7月16日

      (T-6日,周一)

    9:30-11:30深圳深圳福田香格里拉大酒店三楼广东厅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4088号

    2012年7月17日

      (T-5日,周二)

    9:30-11:30上海上海东方滨江大酒店(国际会议中心)一楼世纪厅

      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2727号

    2012年7月18日

      (T-4日,周三)

    9:30-11:30北京北京国寿会议中心二层金融大讲堂

      北京市金融街17号中国人寿中心


      

      如对现场推介会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咨询联系电话010-68080685。

      三、初步询价安排

      1、本次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询价对象应到深交所办理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数字证书,与深交所签订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使用协议,成为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的用户后方可参与初步询价。

      2、初步询价期间为2012年7月16日(T-6日,周一)至2012年7月19日(T-3日,周四)期间每个交易日的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询价对象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提交其所管理的股票配售对象的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

      3、本次询价以配售对象为报价单位,采取价格与申购数量同时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每个配售对象最多可申报3档价格。每档申报价格对应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20万股,申报数量变动最小单位即“申购单位”为120万股,即每个配售对象的每档申购数量必须是120万股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累计申购数量不得超过1,200万股。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填写示例如下:

      申报申购数量及申购价格时应注意:

      (1)每一配售对象最多可填写三档申购价格;

      (2)假设某一配售对象填写了三档申购价格分别是P1、P2、P3,且P1﹥P2﹥P3,对应的申购数量分别为Q1、Q2、Q3,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为P,则若P﹥P1,则该配售对象不能参与网下发行;若P1≥P﹥P2,则该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Q1;若P2≥P﹥P3,则该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Q1+Q2;若P3≥P,则该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Q1+Q2+Q3。

      4、配售对象申报的以下情形将被视为无效:配售对象未在初步询价截止日2012年7月19日(T-3日)12:00前完成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申报信息与备案信息不一致的;申报价格低于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累计申报数量超过1,200万股以上的部分。

      5、询价对象每次申报一经提交不得撤销。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报价或申报数量的,应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具体原因。询价对象每次申报及修改情况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6、配售对象的托管席位号系办理股份登记的重要信息,托管席位号错误将会导致无法办理股份登记或股份登记有误,请参与初步询价的股票配售对象正确填写其托管席位号,如发现填报有误请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四、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发行人: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红玉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金洲新区金沙西路068号

      电 话:0731-82378290

      联系人:陈新文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层

      电 话:010-68080685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