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收益支付公告(2012年第7号)
2012-07-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7月1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景顺长城货币 |
基金主代码 | 260102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03年10月24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收益集中支付并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的日期 | 2012年7月16日 |
收益累计期间 | 自2012年6月15日至2012年7月15日止 |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累计收益计算公式 | 基金份额持有人累计收益=∑基金份额持有人每日收益 基金份额持有人每日收益=(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X当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 基金份额持有人每日收益的精度为0.01元,第三位采用去尾的方法。 |
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 | 2012年7月17日 |
收益支付对象 | 收益支付日前一个工作日在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
收益支付办法 |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方式,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于2012年7月16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2年7月17日起可查询及赎回。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次收益支付免收收益支付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
注:1、2012年7月13日申购的有效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收益,2012年7月13日申请赎回的有效基金份额享有当日收益;
2、若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于2012年7月13日赎回全部基金份额,其累计收益将自动计算,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3、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累计收益于每月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4、咨询办法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invescogreatwall.com。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
(3)向本基金各代销机构查询: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广发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浙商银行、平安银行、温州银行、渤海银行、金华银行、天相投顾、方正证券、长城证券、光大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广发证券、华泰联合证券、国都证券、海通证券、中信证券(浙江)、中银国际证券、安信证券、爱建证券、华宝证券、中金公司、国元证券、宏源证券、西部证券、华泰证券、信达证券、东方证券、东莞证券、英大证券、华福证券、国金证券、华龙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信证券、中投证券、长江证券、齐鲁证券、国盛证券、国海证券、中信万通证券和众禄基金等机构代销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