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股票交易的其他特别处理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130 股票简称:ST波导 编号:临2012-011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股票交易的其他特别处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因2007、2008 年两个会计年度连续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公司股票自2009 年4 月29 日起实行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 波导”。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我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09 年度实现盈利,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716,462.91元,每股收益为0.02元。本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2010年6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撤消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的警示,但由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所以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上市交易股票仍实施其他特别处理。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我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42,259,170.19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4,613,172.68。2011年2月24日公司董事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我公司股票交易实行的其他特别处理的申请后,陆续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报的事后审核意见函》及《关于对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问询》等公函,交易所对公司主营业务盈利的可持续性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等事项高度关注,有鉴于此,2011年5月28日经董事会审议后撤回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撤销股票交易实行的其他特别处理的申请。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我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我公司主营业务运行正常,公司2011年度实现净利润60,151,902.63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6,205,738.06元。按照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董事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我公司股票交易实行的其他特别处理的申请,经审核,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的其他特别处理。
公司在资金管理方面,除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财务管理大纲执行外,还专门制订有《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委托贷款管理制度》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并结合正在实施的内控制度建设工作制订和完善《运营资金管理制度》。按照公司《委托贷款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在开展委托贷款业务时,由相关业务部门先对拟操作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在重点关注借款人财务状况、贷款偿还资金来源及贷款用途的同时,还需评估借款人可提供的抵押(质押)物价值及担保力度,做出评审意见后报董事会审议,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超过董事会权限的项目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所有委贷项目待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现阶段,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对外投资(含委托贷款)行使决策权;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可滚动使用)的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今后,公司在保证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和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除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外,还将积极寻找新的产业投资项目、努力实现企业转型升级,并且将继续完善内控体系、强化内部控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股票于2012年7月16日停牌一天,2012年7月17日复牌,公司股票简称由“ST波导”变成“波导股份”,股票代码“600130”不变,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为10%。
特此公告。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7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