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瑞福优先、瑞福进取赎回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瑞福优先、瑞福进取赎回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7月1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国投瑞银瑞福分级封闭 | |
基金主代码 | 121099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07年7月17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瑞福优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瑞福进取) | |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公告等 | |
赎回起始日 | 2012年7月17日 | |
赎回终止日 | 2012年7月23日 | |
下属两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国投瑞银瑞福优先封闭 | 国投瑞银瑞福进取封闭(场内简称:瑞福进取) |
下属两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121007 | 150001 |
下属分级基金是否开放赎回 | 是 | 是 |
2 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办理本基金的本次过渡期赎回业务的开放日为2012年7月17日至2012年7月23日期间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在此期间提交赎回申请,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延期后对应类别份额,且不需承担申购费用。
开放时间为:每个开放日的9:30-15:00。(投资者在15:00以后提出场外赎回申请的,其基金份额交易价格为下一开放日的相应价格)。
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请详见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若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本基金管理人可对日常业务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调整应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
3 日常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瑞福优先、瑞福进取本次赎回不设赎回份额限制。
3.2 赎回费率
瑞福优先、瑞福进取本次赎回不收取赎回费。
3.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瑞福优先、瑞福进取赎回原则
1)基金份额赎回采用 “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对应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基金份额根据“份额赎回”的原则,赎回以份额申请;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无效而不予成交;
3)基金份额的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基金管理人、基金登记结算机构或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瑞福进取的赎回需在开通LOF基金场内申购赎回业务的券商处办理。若瑞福进取份额所托管的券商尚未开通LOF基金场内申购赎回业务,持有人可将份额转托管至已开通该业务的券商处,再进行赎回。瑞福进取停牌期间,转托管业务的办理不受影响;
5)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的场内赎回业务时,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若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赎回业务等规则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2)瑞福优先、瑞福进取赎回金额的计算
瑞福优先、瑞福进取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份额净值
赎回金额计算结果采取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第2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3)瑞福优先、瑞福进取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过渡期内,瑞福优先、瑞福进取按照各自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公式如下:
T日瑞福优先份额净值=T日瑞福基金资产净值×(T-1日瑞福优先资产净值/T-1日瑞福基金资产净值)/T日瑞福优先份额数
T日瑞福进取份额净值=T日瑞福基金资产净值×(T-1日瑞福进取资产净值/T-1日瑞福基金资产净值)/T日瑞福进取份额数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结果采取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第3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4)投资者办理本次瑞福优先、瑞福进取份额赎回业务的程序及手续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具体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
(5)T日规定时间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为投资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赎回的成交情况。投资者T日赎回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及其相关基金销售机构在T+7日(包括该日)内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
(6)过渡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将公告瑞福优先、瑞福进取确认后的份额数量及瑞福优先、瑞福进取份额配比。
4 基金销售机构
4.1瑞福优先的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电话:(0755)83575993 83575992
传真:(0755) 82904048 82904007
联系人:曹丽丽 杨蔓
客户服务电话:400-880-6868
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
代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010)66107900
传真:(010)66107914
联系人:陶仲伟
客服电话:95588
公司网站:www.icbc.com.cn
4.2 瑞福进取的销售机构
瑞福进取的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包括:国泰君安、广发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中信证券、海通证券、申银万国、西南证券、华龙证券、大同证券、民生证券、山西证券、长江证券、中信万通证券、广州证券、兴业证券、华泰证券、渤海证券、中信证券(浙江)、万联证券、国元证券、湘财证券、东吴证券、东方证券、光大证券、上海证券、国联证券、浙商证券、平安证券、华安证券、东北证券、南京证券、长城证券、国海证券、财富证券、东莞证券、中原证券、国都证券、恒泰证券、中银国际证券、齐鲁证券、华西证券、国盛证券、新时代证券、华林证券、中金公司、宏源证券、华福证券、世纪证券、德邦证券、金元证券、西部证券、东海证券、信泰证券、中航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中信建投证券、财通证券、安信证券、银河证券、华鑫证券、瑞银证券、国金证券、中投证券、中山证券、红塔证券、日信证券 、西藏证券 、方正证券、联讯证券、江海证券、银泰证券、民族证券、华宝证券、厦门证券、爱建证券、英大证券等。
如有新增机构参与办理本次瑞福优先、瑞福进取份额赎回业务,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瑞福进取的赎回需在开通LOF基金场内申购赎回业务的券商处办理。若瑞福进取份额所托管的券商尚未开通LOF基金场内申购赎回业务,持有人可将份额转托管至已开通该业务的券商处,再进行赎回。场内转托管的确认时间为T+1日,即T日申请转托管的份额,T+1日才可赎回。份额持有人如果需要赎回份额,需在7月20日(含当日)之前提交转托管申请,请尽量提前办理转托管业务。瑞福进取停牌期间,转托管业务的办理不受影响。
5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国投瑞银瑞福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瑞福分级”)成立于2007年7月17日。瑞福分级通过收益分配的安排,将基金份额分成预期收益与风险不同的两个级别,即优先级基金份额(简称“瑞福优先”,基金代码:121007)和普通级基金份额(简称“瑞福进取”,交易代码:150001)。
(2)瑞福分级将延期并于2012年7月17日起转型为瑞福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3)基金管理人自2012年7月17日起安排不超过30日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基金管理人首先开放瑞福优先、瑞福进取的赎回;过渡期赎回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对瑞福优先、瑞福进取进行份额折算,将瑞福优先、瑞福进取的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份额折算后,基金管理人开放瑞福进取的申购,并根据瑞福进取的份额余额、瑞福优先与瑞福进取的配比关系决定是否开放瑞福优先的申购。其中,瑞福优先、瑞福进取的赎回期为2012年7月17日至2012年7月23日。
(4)投资者欲了解延期并转型后的瑞福分级情况,请仔细阅读《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与《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也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0-6868)了解或咨询。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瑞福进取(150001)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于2012年7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上发布了《国投瑞银瑞福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并于2012年7月12日发布了《关于瑞福进取(150001)停牌的公告》,现就瑞福进取停牌的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国投瑞银瑞福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瑞福分级”)成立于2007年7月17日。瑞福分级通过收益分配的安排,将基金份额分成预期收益与风险不同的两个级别,即优先级基金份额(简称“瑞福优先”,基金代码:121007)和普通级基金份额(简称“瑞福进取”,交易代码:150001)。
二、根据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国投瑞银瑞福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延期及修改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国投瑞银瑞福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瑞福分级将延期并于2012年7月17日起转型为瑞福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自2012年7月17日起安排不超过30日的过渡期,在此期间开放瑞福优先、瑞福进取的赎回与申购。
三、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瑞福进取自2012年7月17日起实施停牌。过渡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将对赎回与申购的结果进行公告,并在分级运作期开始后1个月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瑞福进取复牌。
四、瑞福进取的赎回需在开通LOF基金场内申购赎回业务的券商处办理。若瑞福进取份额所托管的券商尚未开通LOF基金场内申购赎回业务,持有人可将份额转托管至已开通该业务的券商处,再进行赎回。场内转托管的确认时间为T+1日,即T日申请转托管的份额,T+1日才可赎回。份额持有人如果需要赎回份额,需在7月20日(含当日)之前提交转托管申请,请尽量提前办理转托管业务。瑞福进取停牌期间,转托管业务的办理不受影响。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