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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2012-07-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罗顿发展 证券代码:600209 编号:临2012-016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7月13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徐学成发了一篇题为“土地闲置样本——ST罗顿博鳌拿地 十年价格翻10倍”的文章,对于文中提到公司在海南琼海博鳌拥有土地被闲置一事,公司董事会觉得有必要予以澄清:

      一、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其支付相关费用情况

      1、2002年6月18日,本公司与海南博鳌控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鳌控股公司”)签署《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本公司以自有资金计21600万元向博鳌控股公司购买位于海南省琼海市博鳌水城大灵湖规划区万泉河侧的土地使用权计1800亩,用于建造国际友好村、度假别墅区等项目。上述事项业经本公司2002年6月1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同意以及2002年7月23日本公司200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根据《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条款,本公司应在协议签订后向博鳌控股公司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的40%计8640万元;在土地规划完成后再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的30%计6480万元;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产权证书后30天内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的30%计6480万元。

      3、截至200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业已取得该地块的红线图和海南省琼海市建设局颁发的编号为[2002]030号、031号、032号和033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3年10月29日,本公司取得琼海市人民政府颁发的海国用(2003)第3100号、第3101号、第3102号和第310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4、本公司已向博鳌控股公司支付共计21600万元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

      5、2010 年11 月25 日,接琼海市国土环境资源局通知,为加快“博鳌滨水旅游区、滨水度假区”等项目的开发建设进度,琼海市国土环境资源局拟加速开展实施以上项目征地后续补偿安置工作。经初步估算,上述项目征地后续补偿安置工作需新增费用16000 万元,该新增资金由本公司负责,本公司接到上述通知15 日内将4000万元新增费用拨入琼海市政府非税收财政专户,其余部分支付进度根据项目进度另行通知。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已支付上述新增费用中的4000万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累计支付上述新增费用中的5000万元。至此累计本公司已经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相关费用共26600万元。

      二、历年的财务处理情况

      根据有关土地摊销的财务处理规定,本公司按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并每月予以摊销。上述摊销原则每年均经过专业审计机构审计确认并公告。截止2011年12月31日,博鳌土地使用权累计摊销金额约为4065万元。

      三、上述土地尚处未开发状态的原因

      本公司取得博鳌土地使用权后,2004年11月15日,海南省政府对博鳌亚洲论坛特别规划区进行规划调整,特别规划区将南拓,这包括琼海市的65平方公里(中原镇域,含原博鳌区域)和万宁市的57.7平方公里(龙滚镇域)。成立博鳌开发战略指导委员会,以达到高水平规划、高质量开发、高标准建设和高效能经营。开发远景是将博鳌特别规划区建成适合博鳌亚洲论坛发展,生态化、智能化、国际化的世界一流会议中心和特色鲜明的旅游度假休闲中心。由于本公司购买的上述土地使用权位于博鳌亚洲论坛特别规划区内,其开发也将纳入其统一规划和开发建设中,本公司实际操作过程中相关规划和建设需协调多方进度要求。本公司也将于近期与政府协商具体项目的开发和启动。

      本公司上述土地目前尚处于开发前阶段的客观原因如下:

      1、因博鳌特别规划区重新统一规划的原因,对本公司所属地块的相关市政配套设施没有到位,影响建设项目启动;

      2、后续补偿安置工作进展缓慢,海南建设国际旅游岛的热潮实际上为我公司完成后续补偿安置工作增加了难度和成本;

      3、由于2002年以后博鳌特别规划区的规划区面积、细节地块规划用途出现较多变化,影响政府对启动建设项目的批准。

      本公司一直在与地方政府积极沟通协商,并多方筹措资金,争取尽早启动项目开发建设工作。

      特此澄清。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