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 临2012-38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接控股股东重庆东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银集团”)通知,东银集团于2012年7月12日将原质押给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000万股以及原质押给中原信托有限公司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000万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七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编号 临2012-39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未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召开前未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7月16日上午9点3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7月16日9:30-11:30,13:00-15:00
2、会议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南城大道199号正联大厦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董事长贾浚
(二)会议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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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贾浚先生主持会议,公司3名董事、2名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重庆志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计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出售“东原·1891”项目之部分商业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拥有的位于重庆市南岸区海棠溪滨江路“东原·1891”项目一期7、9号楼的1-5层商业资产转让给与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的重庆东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出售价格为63,935万元。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重庆东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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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资产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同意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产为公司授信额度在18亿元内的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限2年;控股子公司之间在授信额度45亿元内向金融机构融资,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产为自身或相互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限2年,期限均以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批时间开始计算。
(一)控股子公司以其自身所拥有的部分资产(包括所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所属房产及厂房)为公司授信额度18亿元内的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抵押担保;
(二)控股子公司之间在授信额度45亿元内向金融机构融资,控股子公司以自身所拥有的部分资产(包括所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所属房产)为自身或相互提供抵押担保。
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范围内发生的具体抵押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抵押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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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深圳市达航工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重庆迪马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达航工业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及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有效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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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见证情况
重庆志平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勇、张巍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