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投资者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工作意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80 证券简称:平庄能源 公告编号:2012-017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征求投资者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工作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规范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有关事项,推动公司建立持续、科学、透明的分红政策和决策机制,更好地维护股东及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内蒙证监局《关于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内证监函[2012]105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深证上[2012]204号)相关文件的要求,公司拟对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政策进行修订,并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形成相应的文件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批准。
为使本次制定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更为科学、合理,能够更加充分地反映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诉求,现就公司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向投资者征求意见,投资者可将意见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公司,具体联系方式为:
电话:0476-3328279 传真:0476-3328220
电子邮箱:pznygxb@163.com 邮政编码:024076
联系地址: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哈河街中段
本次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7月21日。
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000780 证券简称:平庄能源 公告编号:2012-018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庄能源”、“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风险管控能力,保障广大利益相关者的合理利益诉求,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财政部、审计署、保监会、银监会及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相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1】41号)和中国证监会内蒙古监管局《关于做好辖区上市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规范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本公司制定了工作方案。现将截止2012年6月30日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内控规范实施工作基本情况
1、内控规范实施工作的组织保障
为确保公司内控规范实施工作顺利开展,根据《通知》和《规范》、《指引》的要求,公司成立内控规范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办公室下设专门工作小组。公司董事长孙金国先生和总经理徐晓惠先生分别担任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负责人。企业管理与法律事务部作为内控规范实施工作的牵头部门,联合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分、子公司协同开展组织内控建设和自我评价。以上公司内控规范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专门工作小组的成立于 2012年 3 月 14 日前已经完成。
此外,为保证内控规范工作的专业化、系统化和合理化,公司聘请了北京中天恒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天恒”)作为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的咨询机构,指导和协助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咨询机构与公司内控建设工作小组组成了联合工作组,协同开展内控建设工作。
2、内控规范实施工作的基本思路
公司内控基本规范实施工作按照“三阶段”即内控建设工作、内控评价工作和内控审计工作。纳入本次内部控制规范工作的单位有公司本部、各分子公司等。工作重点包括公司层面控制和主要业务层面控制,结合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对以上重点范围的工作和流程,通过流程分析、诊断、风险评估、确定关键控制目标,形成控制手册等成果。同时全面进行对标分析,根据梳理出来的风险点编制风险清单,进行改进。
二、内控实施的启动推进情况
1、公司于2012年3月下旬开始启动内控实施的前期准备工作,并通过招标比价,在4月上旬签约确认北京中天恒为内控实施咨询机构。
2、北京中天恒专家组于4月底进驻,公司成立内控办,各单位、部门内控专员配置到位,双方组建了内控实施项目组,开始内控实施工作。
3、公司于5月初召开了内控启动及专项培训大会。
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内控建设工作正在按照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实施工作方案稳步扎实推进。
三、内控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
公司的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本着精心筹划,分步实施的基本工作原则。公司内控工作分阶段实施的情况如下:
1、内控培训及总动员工作。
采用多种形式,对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分、子公司的相关领导、财务、审计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进行企业内控培训学习,提高大家对内控规范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并使其意识到公司内控制度建设需要的迫切性,努力营造一个有利于内部控制方案建立和运行的良好的内控环境。该阶段工作已于5月底前完成。
2、确定实施范围。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证监局《通知》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将在公司(母公司)、1家子公司和7家分公司等范围内实行内控规范。按《规范》及《指引》的要求,完成对公司内部重大投融资业务、对外担保、工程质量管理、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财务、预算、内部信息及沟通、人力政策、合同管理等各项业务进行风险评估、梳理,并编制风险清单。在子公司内成立内控规范实施工作小组,总经理或分管财务副总担任负责人,组织、协调本单位内控规范实施工作。该阶段工作已于6月30日前完成。
3、查找内部控制缺陷。
按照《规范》和《指引》的相关规定,由聘请的中介咨询机构对公司管理机构设置、岗位分工和职责,以及已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分析和梳理,将现有的政策、制度与风险清单进行对比,查找内部控制缺陷,并形成《内部控制手册》初稿。该阶段工作将于8月31日前完成。
4、制定内控缺陷整改方案。
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对查找出的内部控制缺陷进行汇总、整理,并分析缺陷的性质和产生的原因,制定出内控缺陷整改方案,报公司批准。该阶段工作将于9月30日前完成。
5. 落实缺陷整改工作。
各职能部门,各分、子公司的负责人负责将相应的确定后的整改方案落实,督导相关制度、流程的修订,机构设置、人员调配和岗位的调整等工作按计划进行,在征求公司本部、各分、子公司及外部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由中介咨询机构对《内部控制手册》初稿进行修订、完善,正式形成《内部控制手册》。该阶段工作将于10月31日前完成。
6.检查整改效果
企业管理与法律事务部牵头组织内控规范工作小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等,检查内控缺陷整改情况和效果。该阶段工作将于11月至12月期间完成。
四、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
1、编制内控自我评价计划
完成时间:2013年1月
主要内容:在实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前,审计部负责人为责任人牵头会同内控规范工作小组和其他管理人员,拟定自我评价工作方案,明确评价范围、工作任务、评价程序、人员分工、进度安排,组建内控自我评价工作组具体实施评价工作。
2、组织实施自我评价工作
完成时间:2012年年度报告披露前
主要工作内容:编制内控测试表等内控评价工作底稿,编制缺陷认定汇总表并提出整改建议,督促完成内控缺陷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编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对自我评价报告进行核查,并出具意见。
3、披露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完成时间:201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同时
主要工作内容:2012年年度报告披露同时披露2012年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五、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按照要求进行内控审计,披露内控审计报告。
公司就内控评价工作与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开始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就重大及重要缺陷以书面形式与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沟通,披露内控审计报告(2012年年度报告披露日)。
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内控规范实施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继续做好内部控制的建设阶段和自我评价阶段的相关工作。力争建立一套设计科学、层次清晰、运行有效,符合公司自身发展和管理需要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目标提供合理保障。
六、下阶段的内控规范实施工作重点计划
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内控规范实施工作正有条不紊地按既定实施方案所列计划进行,为了保障年度内控规范实施工作取得预期效果,公司计划将以下内容作为下阶段内控规范实施工作中的重点事项:
1、继续按照内部控制实施工作方案稳步推进,按计划目标完成实施范围确定、内控缺陷查找、内控缺陷整改方案的制定与落实等各阶段内控实施工作任务,确保内控实施与评价工作平稳、有序、顺利进行,保证内控管理工作机制得以长效运行。
2、深入贯彻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将制定完善的公司相关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更有效的实现公司发展战略,进一步健全战略风险 、财务风险、运营风险、市场风险,法律风险等方面的管控措施,防范各类风险,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夯实公司发展基础,为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持。
3、进一步加强全员学习、培训,共同参与,实现认知和认同。 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内控宣贯力度,继续利用和通过公司内网与报刊加强宣传、培训等方式,促进公司各单位、部门、各级员工深刻领悟内部控制规范要求,更新管理理念、掌握内控方法,在全公司形成“人人学内控、人人讲内控、个个受约束”的良好气氛,促进企业建立系统、规范、高效的内部控制管理机制。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7月17日